东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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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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