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9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翔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7-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期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魏翔先生、吴文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刘小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魏翔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吴文明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6年至2009年,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至今,任吴江福
华织造有限公司白坯销售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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