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采取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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