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30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料,认为编制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75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5元/股调整为64.125元/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元/股调整为94.12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0-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10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94.125元/股,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4.9676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3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0-041)。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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