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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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号文注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020年10月2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认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深能Y2”,债券代码“149272”)的票面利率为4.2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3日面向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0年10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签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10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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