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强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强装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1,919.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10元,共计募集资金101,946.6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700.4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67号《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号 总投资 投资
津 辰 审 投 备
1 军用清洗消毒设备 24,962.97 22,924.60 [2019]12 号、津 津辰审环[2019]22号
生产建设项目 辰 审 投 备
[2019]13号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 津 辰 审 投 备 津辰审环[2019]166
2 急救援设备产业化 24,966.07 24,966.07 [2019]98号 号
项目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 津 辰 审 投 备 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3 与应急救援试验基 3,178.87 3,178.87 [2019]125号 号:
地项目 201912011300000697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60.47 9,960.47 津 辰 审 投 备 津辰审环[2019]22号
[2019]66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合计 72,068.38 70,030.01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目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382.83万元。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事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82.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93号《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其鉴证,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为人民币15,382.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预先
额 金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投入自筹资
金金额
1 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 24,962.97 22,924.60 8,667.05 8,667.05
建设项目
2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 24,966.07 24,966.07 2,598.39 2,598.39
援设备产业化项目
3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 3,178.87 3,178.87 - -
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60.47 9,960.47 4,117.40 4,117.4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
合计 72,068.38 70,030.01 15,382.83 15,382.83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合计699.37万元,其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370万元,支付审计、验资费用180万元,支付律师费用134.78万元,支付发行手续费及其他等14.59万元,拟在本次一并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82.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382.83万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699.37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93号)。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82.2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93号)。容诚认为:
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捷强装备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6,082.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382.83万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699.37万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谢显明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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