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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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丽生态”)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1、事前审核
    
    公司拟续聘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勤万信在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议案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认真核实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100%股权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本次出售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八达园林”)100%股权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股权转让所获款项将增加公司运营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100%股权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守浩 赵泽辉 刘伟英 刘民
    
    日期: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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