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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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根据《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现就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合作投资房地
    
    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股东
    
    回报能力,公司及所属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关联方都城伟业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合作投资房地
    
    产项目(仅限于通过公开市场联合竞拍土地及后续开发)暨关
    
    联交易,即在广宇发展控股的前提下,与鲁能集团及关联方联
    
    合参与公开市场土地竞拍,并就竞拍获取项目进行联合开发,
    
    由广宇发展并表。根据年度投资计划,预计至2020年底,上述
    
    共同投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合作投
    
    资房地产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是基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环境考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次合作投资双方按预定比例进行投资,
    
    并由上市公司控股并表,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
    
    司关联董事周悦刚先生、李景海先生、王科先生、来维涛先生
    
    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做出的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合作投资房
    
    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赵廷凯 乐超军 冯 科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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