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在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须报股东大会 为,在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须报
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在一个会计年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在一
度内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个会计年度内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
1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任何担保;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 额,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达到或超
何担保;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公司对外担保的单项担保金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额及累计余额未达到前款所述标准 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的,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 5000万元;
的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方可实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
施。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
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
本款第(一)项至第(三)项、
第(五)项情形的,豁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外担保的单项担保金
额及累计余额未达到前款所述标
准的,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
议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
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
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办法中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
2 涉及证券交易所、对外信息披露等相 时亦同。
关条款,自公司获准公开发行A股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条款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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