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3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因此同意将2020年10月16日定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5.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朝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3.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前公司资金需求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含)12,200万元,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银承、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承、保函等业务,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进行约定。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通过《关于审阅<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三、 上网公告附件
(一)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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