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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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0-11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54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恒逸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0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2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恒逸石化公开发行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恒逸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10月16日(T日)结束。
    
    根据2020年10月14日(T-2日)公布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恒逸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恒逸转债本次发行2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2,000万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恒逸转债共14,424,062张,总计1,442,406,2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2.12%。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恒逸转债总计为557,593,000.00元(5,575,93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7.88%,网上中签率为0.0066710976%。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 量为83,583,396,860张,配 号总 数 为8,358,339,686个,起 讫号 码 为000000000001-008358339686。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10月1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0年10月20日(T+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恒逸转债。
    
    五、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获配比例(%)
           原股东              14,424,062            14,424,062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83,583,396,860           5,575,930         0.0066710976
            合计             83,597,820,922          19,999,992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恒逸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二十三层
    
    联系电话:010-60837504
    
    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此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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