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12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13日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如有)应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如有)应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 激 励 对 象 名 单》具 体 内 容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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