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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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或“保荐机构”)作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华菱精工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5号文核准,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发行价1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040.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51.32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月18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58),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66),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万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2020-062)。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3),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含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6),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500万元,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含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后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9,016.22     9,330.73     103.49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         3,482.07     1,522.47      43.72
                扩产项目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4,253.03     2,753.51      64.74
            增资重庆澳菱项目                4,000.00     4,000.00     100.00
          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6,000.00      1836.38      30.61
         智慧立体停车库拓展项目             4,500.00      1787.98      39.73
                   合计                    31,251.32    21,231.07      67.94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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