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唐国海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9)。
三、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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