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208)
会议时间: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目录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变更防火门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10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截至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在会议开始前到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议案表决结束后,大会安排股东代表发言、提议及咨询交流活动。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以画“○”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江山欧派二
楼一号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
份数
三、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五、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变更防火门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记录人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记录上签字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重庆欧派公司”)拟新购土地用于新建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重庆永川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和木材资源优势,更好地辐射西部市场,拓展公司的现有产能,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重庆欧派公司拟在重庆市永川区三教产业园新购土地,建设厂房,新建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以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75,8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7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77%,由董事会提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重庆永川国家高新区三教产业园内,新建年产120万套木门产线,以提高公司现有产能,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能更好的辐射西南、华南
和西北市场。
重庆欧派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参与本项目的土地出让与投资建设。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三教产业园地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项目
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为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年限为50年。项
目占地面积294,681.4平方米(约合442亩)(以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规划指标意见函为准),本项目的各项建设指标均符合重庆市永川区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总投资为75,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
(二)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计划建设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套木门,生产线将大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生产设备。
本项目分为建设期与运营期,建设期二年,建设期主要目标: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厂房等基础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生产线的调试、试生产等;同时通过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配置管理、研发、营销和生产人员,完成人员的培训和上岗,以实现产能的扩张及产品的升级。运营期:项目建设期结束后第一年为试生产阶段,产能为设计产能的60%,第二年产能利用率80%,第三年开始产能利用率达到100%。
实施本次投资项目,既可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需要,又可以有效拓展公司现有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投资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现有的技术、渠道、品牌等综合优势;通过增加重庆生产基地的布局,更好地辐射西部市场,减少运输半径,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同时扩大公司现有产能,进一步丰富公司现有的产品体系,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本次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本项目须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实施前提,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建设期风险:本项目分为建设期与运营期,建设期二年,由于建设期较长,对公司本期业绩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在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项目计划无法如期完成。
(3)经营管理风险: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从而对公司在人力资源、质量控制、组织管理模式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4)市场变化风险:本项目对于运营期及产能利用率等的估计系以假设内外部市场环境等重要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为前提,尚存在不确定性。
(5)审议方面:本项目总投资为7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77%,由董事会提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议案二:《关于变更防火门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山欧派”)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变更防火门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防火门产线项目投资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9日和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防火门产线项目的议案》。为丰富公司现有产品,扩大产能,提高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新购土地建设厂房,新建防火门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生产适应于市场需求的高品质的防火门,以满足不同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4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0日、2020年5月12日和2020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山欧派拟投资防火门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和《江山欧派拟投资防火门产线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2020-036)。
二、本次拟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项目变更前的实施主体
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参与项目的土地摘牌与投资建设。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江山市贺村镇莲华山工业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为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年限为50年。项目占地面积173,3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0.00平方米,厂房建设符合江山市贺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45,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融资。
(二)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
公司拟对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江山欧派,现将本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安防科技公司”),由欧派安防科技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
除上述变更外,本项目的投入金额、投入期限、实施方式等不变。
三、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此次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内外部业务资源,优化公司整体运营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风险
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建设期风险、市场变化等风险与本项目前期提示的风险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对本项目的监督,确保本项目正常实施,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整合公司内外部业务资源,优化公司整体运营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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