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0-066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相关行使超额配售权及稳定
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行使超额配售权的基本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Receipts,以下简称“GDR”)69,100,000份(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稳定价格期为自本次发行的GDR最终价格确定之日(即伦敦时间2020年9月24日)起30日内。稳定价格期内,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发行5,085,923份GDR(以下简称“本次超额配售”)。稳定价格操作人预计于2020年10月19日(伦敦时间)向前期同意延迟交付所认购GDR的投资者交付本次超额配售的5,085,923份GDR。
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50,859,230股,预计于202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41,859,230股。
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兑回限制期为自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至2021年1月27日(伦敦时间)。GDR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具体可参阅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北京时间)刊发的《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二、稳定价格期结束
稳定价格操作人于2020年10月13日(伦敦时间)部分行使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超额配售权,按每份GDR26.46美元的价格要求公司额外发行5,085,923份GDR,约占初始发售规模69,100,000份的7.36%,稳定价格期于同日结束。
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行使后,公司发行GDR总计募集资金19.63亿美元。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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