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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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589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1-8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589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0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规定对2020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熊宇
    
    2020年10月12日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由审计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几个方面,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一般包括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日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采购供应管理、质量管理、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实物资产控制、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制等。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重大缺陷       该错报;
                         ③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
          重要缺陷       缺陷,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
                         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0.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1%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1%
                           资产总额的0.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总额的0.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0%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资产总额的0.5%  ≤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  ≤错报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5.0%≤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④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⑤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除重大缺陷认定的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
      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认定方法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5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含100  万元)    100万元及以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内部控制的主要要素的实际状况
    
    (一)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明确划分权责原则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公司总体组织机构进行设置。公司设立审计部、市场部、研发部、品质部、财务部、知识产权部等职能部门,同时根据研发侧重点及产品特色,公司将研发部进一步细分。各部门均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实现公司经营运作规范化管理,通过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单独汇报,实现了部门对接,扁平高效的组织架构,以保证企业高效决策。
    
    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如下:
    
    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证券部
    
    总经理
    
    审计部研 行 品 信 市 市 运 财 技 知 企 人发 政 质 息 场 场 营 务 术 识 业 力部 管 部 部 部 管 部 部 支 产 发 资
    
    理 理 持 权 展 源
    
    2、内部审计环境及部监督控制 部 部 部 部 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审计体系,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由会计、管理等专业的董事组成,定期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审计部直接受公司董事会领导,并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配置四名专职审计人员,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招聘管理制度》、《员工基本守则及纪律》、《员工奖励及违章处理条例》、《薪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岗位配置合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致力于建立和不断完善员工的福利体系,公司制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细化员工福利条款;建立员工福利平台,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公司通过采取一系列福利措施,如:探访驻点员工对各级员工开展调研访谈,了解员工思想并及时解决员工困难等,确保在职员工能够更加安心、全力以赴投身于工作中。
    
    4、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着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深入宣传“科技成就未来、品质赢得信任”的企业经营理念,通过开展企业文化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加深企业文化宣贯效果。
    
    公司不断更新、优化员工管理制度。通过实施企业级员工奖惩制度、月度明星员工提报、年度优秀员工表彰等方式,为企业文化中的员工行为价值导向提供了依据,推动了符合精测企业文化的员工行为标杆事例建设,加强了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长远发展奋斗目标,同时辅以具体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并向全体员工传达。在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过程中,注重了风险因素的评估,有效地识别了来自公司内外部的风险,并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结合公司风险承受度,确定了风险应对顺序与策略,有效地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事项。
    
    对于风险事项,风险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风险跟踪管理流程。对内,风险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研发及各个职能部门在作业环节上相互沟通,跟踪和关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及时掌握公司内控建设、内控执行、经营风险情况,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每月对母、子公司进行财务数据分析、采购订单数据分析、销售订单成本分析等各项数据分析工作,对于大额的交易数据,及时追踪了解,判断数据合理性,对于异常的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对外,关注行业动态信息,搜集关于公司客户、供应商、同行业公司等相关信息,评估外部环境及风险。
    
    对于风险揭示事项,如:基本建设招投标、项目投资、供应商及集团采购统一管理、资金统筹及结算、材料成本控制、人员组织架构及运营效率、信息安全、技术保密等事项及时进行了风险防范调整、风险转移工作。
    
    (三)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信息传输渠道畅通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
    
    公司在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全力升级打造适合集团化管理和适应研发类企业的信息传输沟通平台。
    
    目前OA系统的使用已覆盖各控股子公司,保证了业务流审批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运行。
    
    升级ERP软件,建立集团级别的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了集团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等的工作平台,实现了诸如:集团统一采购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管理、内部交易管理、合并财务报表管理、项目看板等重要信息管理功能,使相关内部控制和信息沟通得以进一步完善。
    
    建设和完善适应各职能和业务模块的信息工作平台。运行生产系统的MES系统并实现主要半成品的条码追踪功能;上线人力资源系统,搭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平台,人员档案、考勤、薪酬、合同、考评等重要人力资源管理功能得以实现和升级;建立项目事务管理和信息发布的SP平台;使用CBS现金管理系统;开发售后管理系统;多方打通ERP系统与各业务和管理模块的信息沟通瓶颈等。
    
    2、提升信息系统安全性
    
    针对研发型企业运作特点及顾客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了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置信息安全总目标,编制《信息安全管理手册》并宣贯执行。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和信息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公司执行信息安全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风险评估。
    
    3、反舞弊信息平台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不断的拓展,管理层意识到舞弊风险对公司产生的危害,要求审计部全面负责公司反舞弊的预防及实施工作。审计部积极搭建反舞弊信息平台,建立面向全员的举报投诉邮箱及电话,为了确保外部交易的公平公正,要求公司采购订单上列明举报投诉邮箱信息,便于公司合作方能及时反馈各种舞弊信息。公司鼓励实名举报,允许匿名举报,为保护举报人,举报投诉邮箱及电话由审计总监直接管理,使举报信息能及时、安全的传达到公司高级管理层;对舞弊信息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对查证确凿的事项,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置,依情节的严重程度考虑是否上报公安机关。
    
    六、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一)研发活动控制
    
    研发活动控制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提高研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公司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了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及目标,编制了《知识产权手册》、《专利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向全员发布。
    
    为鼓励技术创新,公司制定了《技术披露审核及论文奖酬机制》、《创新奖励及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度的颁布实施,有效的激发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采购和付款活动控制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
    
    为控制采购成本和保证采购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供应管理控制流程,对物资申购、订单下达、物料验收、对账付款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的选择、准入、等级评定等均制定了较严格的标准;公司审计部不定期参与到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大额采购订单招投标评审、采购物料质量偏差追踪等环节,每年定期对对供应管理控制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了采购和付款活动的控制风险。
    
    (三)生产控制活动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作业操作流程,保障生产安全及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公司颁布了多项体系文件,以适应新研发基地和新产品的生产、试制的控制要求,文件规范内容涵盖了电测、光机产品的生产控制、物料管理、制程、检验、替代料、外包方评价、安全等整个生产过程和要素。
    
    (四)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请购申请流程》等流程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日常管理做出权责分工,对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账、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季度进行清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追责并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处于安全状态,防止资产的损坏和灭失。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对报告期内已完工及在建的工程项目投资、在建工程转固等工作及时进行跟踪及风险评估,对揭示的风险事项给予提示应对和进行风险转移。
    
    (五)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以及信息披露等,加强了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划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有效保证报告期内不出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证券、财务部门履行对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披露的职能,风险管理部门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担保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担保责任、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下,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
    
    (七)重大投资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形式、审批、运作与管理、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处置等方面均有严格的控制过程。公司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采取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权利机构决策的机制,合理保证了投资的效率和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均已按规履行投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处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用途变更需要执行严格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对首次发行及债权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风险管理部门按季度对进行例行检查,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符合各项管理规定,不发生挪用或占用的情况。
    
    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及配合保荐机构实时监控和评估,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及发债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控制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公司制定《全体员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要求全员遵循信息披露规定,进一步保障公司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可靠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重大信息事项。
    
    七、内部控制完善措施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健全,随着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业务和规模的扩大,公司将在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1、进一步优化公司制度、流程,完善的内控机制,保证内部控制的建设与企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提高新形势和新的发展阶段企业内部控制的全面性、有效性。
    
    2、加强公司投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强化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风险,严把项目评审及决策关,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从源头上进行风险管控,严控风险。
    
    3、充分利用集团信息化管理的优势和经验,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及新纳入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与渠道,不断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有效防范控制风险。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半年度)
    
    4、强化风险管控职能,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度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协助公司部门不断完善优化内部控制制度。
    
    八、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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