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0-16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15:00在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42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113,630,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38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8,67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9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952,6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8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 人,代表股份10,879,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272,6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6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新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597,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46,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597,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46,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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