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劵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雅生物
股票代码:3002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央商务广场1501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0年10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满足以下条件: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事宜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1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雅生物
高特佳集团、信息 指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披露义务人
融华投资 指 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
懿康投资 指 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润医药控股 指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其持有的博雅生物69,331,978股股
份转让给华润医药控股,并在完成上述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权益变动 后,将其所持博雅生物剩余股份委托华润医药控股行
使,博雅生物向华润医药控股定向发行86,664,972股股
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389408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央商务广场1501
法定代表人:蔡达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320万元
经营期限:2001年3月2日至2051年2月8日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企业直接投资;受托管理和经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主要股东:苏州德莱电器有限公司持股22.2222%,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6554%、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4238%、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7118%、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8.3333%、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333%、深圳半岛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366%、厦门和丰佳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5000%,深圳市旭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5341%,黄青持股0.3748%,胡雪峰持股0.3598%,王海蛟持股0.3502%,曾小军持股0.1649%,谭贵陵持股0.2998%。
通讯方式:0755-86332999。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序 性 国 长期 其他国家、地区
号 姓名 别 公民身份号码 籍 居住地 居留权取得情 任职
况
中 广东省深圳市 董事长、
1 蔡达建 男 320705************ 国 南山区沙河西 无 总经理
路
2 卞庄 男 320502************ 中 江苏省苏州市 无 董事
国 平江区颜家巷
3 曾小军 男 362423************ 中 广东省深圳市 无 董事
国 福田区梅华路
4 朱士尧 男 340104************ 中 安徽省合肥市 无 董事
国 包河区金寨路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51866U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15楼1504室
法定代表人:蔡达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期限:自200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供、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主要股东:高特佳集团持股90%、深圳市融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名 称: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324763123
住 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永靖路1188号2幢121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高特佳弘瑞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日
营业期限:2015年4月1日至2035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与华润医药体系的资本合作,推动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围绕血液制品、化药、生化药、原料药等行业开展深度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快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服务水平。
本次权益变动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主营业务迭代升级,提升上市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让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在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义务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特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6,381,618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6,381,618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0股;代表高特佳博雅资产管理计划持有14,351,785股),占公司总股本(注:除本报告书另有说明外,公司总股本、公司股份总数均指未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的股份总数)的29.1656%,其中已累计质押63,601,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76%。
融华投资系博雅生物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控制的企业。融华投资持有博雅生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8,334股,占博雅生物总股本的0.5835%。
懿康投资持有博雅生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
高特佳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博雅生物128,909,952股股份,占博雅生物总股本的29.749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高特佳集团与华润医药控股于2020年9月30日签订了《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华润医药控股与博雅生物于2020年9月30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高特佳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9,331,97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000%)协议转让给华润医药控股。
2、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高特佳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7,049,64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656%)的表决权委托给华润医药控股。
3、根据《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华润医药控股拟认购博雅生物86,664,972股股票。
三、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博雅生物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拥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拥
股东 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 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
名称 股份性质 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高特佳 持有股份总数 126,381,618 29.1656% 0 0
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381,618 29.1656% 0 0
融华 持有股份总数 2,528,334 0.5835% 2,528,334 0.4862%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8,334 0.5835% 2,528,334 0.4862%
懿康 持有股份总数 0 0 0 0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持有股份总数 128,909,952 29.7490% 2,528,334 0.48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909,952 29.7490% 2,528,334 0.4862%
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权益变动后(2017年5月9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变动前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17年5月9日,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总股本为267,384,801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89,414,275 33.4403%
懿康投资 22,127,659 8.2756%
融华投资 8,781,227 3.2841%
合计 120,323,161 45.0000%
2017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融华投资2017年4月21日至5月15日减持股份4,256,126股。减持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总股本为267,384,801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89,414,275 33.4403%
懿康投资 22,127,659 8.2756%
融华投资 4,525,101 1.6924%
合计 116,067,035 43.4082%
2017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16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实施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01,077,201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134,121,412 33.4403%
懿康投资 33,191,488 8.2756%
融华投资 6,787,651 1.6924%
合计 174,100,551 43.4082%
2019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懿康投资2019年7月1日至7月24日累计减持3,528,500股。减持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32,247,662股股份,公司股总股本为433,324,863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134,121,412 30.9517%
懿康投资 29,662,988 6.8454%
融华投资 6,787,651 1.5664%
合计 170,572,051 39.3636%
2019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懿康投资于2019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20日合计减持4,625,122股。减持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股总股本为433,324,863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134,121,412 30.9517%
懿康投资 25,037,866 5.7781%
融华投资 6,787,651 1.5664%
合计 165,946,929 38.2962%
2020年2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懿康投资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合计减持3,893,681股,融华投资于2020年2月5日至6日合计减持4,259,317股。减持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股总股本为433,324,863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134,121,412 30.9517%
懿康投资 21,144,185 4.8795%
融华投资 2,528,334 0.5835%
合计 157,793,931 36.4147%
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懿康投资于2020年2月7日至3月2日累计减持4,625,122股。减持后,减持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股总股本为433,324,863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134,121,412 30.9517%
懿康投资 16,519,063 3.8122%
融华投资 2,528,334 0.5835%
合计 153,168,809 35.3473%
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0年 3月26日至9月4 日累计减持22,160,705股。详见2020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超过1%的公告》、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超过1%的公告》、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2020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超过1%的公告》、2020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等公告。减持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股总股本为433,324,863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128,479,770 29.6498%
懿康投资 0.00 0.0000%
融华投资 2,528,334 0.5835%
合计 131,008,104 30.2332%
2020年9月23日、24日,高特佳集团合计减持2,098,152股。减持后,高特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公司股总股本为433,324,863股):
股东名称 持有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特佳集团 126,381,618 29.1656%
懿康投资 0 0.0000%
融华投资 2,528,334 0.5835%
合计 128,909,952 29.749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中拟转让股份、拟委托表决权涉及股份中已累计质押63,601,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76%,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限售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博雅生物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控制权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确认华润医药控股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良好、受让意图明确。
(三)公司向高特佳集团控制的博雅生物制药(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广东)”)采购原料血浆,博雅(广东)由于审批原因尚未交付,导致博雅生物形成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向博雅(广东)预付总计763,015,660.97元的款项。
(四)为解决上述未清偿债务,相关主体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根据公司与博雅(广东)于2019年4月15日签订的《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供应框架协议》”)的约定,如在上述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无法完成原料血浆供应的,协议自行终止,博雅(广东)及时根据公司的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2.公司仍将积极推进“调拨申请”“改变供浆关系”申请的工作以实现原料血浆供应;
3.公司向博雅(广东)采取“资产使用管理”“原料血浆共同管理”“银行资金共同管理”等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4.博雅(广东)的控股股东深圳市前海优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若《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签署生效24个月后,双方未完成原料血浆供应的,该协议自行终止,或经协议双方协商终止,我司将敦促博雅(广东)及时返还贵公司已支付的血浆供应款项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我司承诺保障贵公司预付的血浆款项的资金安全,若博雅(广东)未能及时返还贵公司已支付的血浆供应款项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我司将履行向贵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血浆供应款项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义务。”
5.如《供应框架协议》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实现原料血浆供应,且博雅(广东)未按照《供应框架协议》的约定应公司的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公司将通过友好协商、担保、诉讼等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及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主体
甲方(受让方):华润医药控股(本协议披露部分内容简称“甲方”)
乙方(转让方):高特佳集团(本协议披露部分内容简称“乙方”)
2.股份转让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9,331,978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等目标股份。
3.转让价款
经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每股受让价格为38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634,615,164元(大写:贰拾陆亿叁仟肆佰陆拾壹万伍仟壹佰陆拾肆圆整)。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过户完成日,上市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本次股份转让作价同时作相应调整,但需要保证调整后标的股份数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6%。
4.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上述股份协议转让获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且股份质押解除后最晚第二个工作日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
5.1本次转让和受让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2本次转让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5.3本次转让已取得甲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5.4甲方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认购博雅生物股份事项已经获得博雅生物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高特佳集团(本协议披露部分内容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华润医药控股(本协议披露部分内容简称“乙方”)
1.委托授权事项及期限
委托授权对象为华润医药控股。双方确认,甲方委托授权乙方行使的表决权为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唯一的全权委托授权,委托授权期限为无限期,自甲乙双方股份转让过户完毕之日起计算。
甲方确认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已经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不会违反对其适用的有法律约束力之文件或命令。
2.表决权委托标的
委托授权标的为甲方所持博雅生物全部剩余的股份,委托授权效力及于委托授权标的因博雅生物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新增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不包括分红权等股东财产性权利)。
3.委托授权范围
双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章程行使委托授权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该表决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博雅生物股东大会;
(2)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
4.生效、变更等事宜
4.1《表决权委托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股份转让协议》中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生效。如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则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孰早发生之日终止:
① 甲乙双方对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终止协议;
② 甲方将持有委托授权标的进行转让且该等股份不再登记至其名下之日。
4.2《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
(三)《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披露部分内容简称“甲方”或“发行人”)
乙方(认购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协议披露部分内容简称“乙方”)
1.认购方式
1.1 乙方同意在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认购”)。
1.2 乙方将按照甲方发出缴款通知函中载明的缴款期限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认购股份数量
乙方本次拟认购数量为86,664,972股。乙方本次认购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双方根据深交所批准的发行方案确定。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本次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认购股份价格
3.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1.4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10月1日)。
3.2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3.3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且收到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甲方将聘请具备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发行的认购款缴付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发行人应在认购人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认购款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认购款项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后,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及时修改其公司章程,并至发行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发行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认购人在本次发行实际认购的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认购人名下,以实现股票交割。
4.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4.1 乙方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2 前款限售期满后,认购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高特佳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博雅生物向华润医药控股定向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取得的批准及其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取得高特佳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博雅生物董事会已就向华润医药控股定向发行股份相关事宜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华润医药控股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博雅生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实施的出售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具体信息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2020年7月1日 34.120 2,100,000 0.4846%
高特佳 大宗交易 2020年9月1日 40.070 1,841,642 0.4250%
2020年9月23日 34.460 1,158,358 0.2673%
2020年9月24日 34.280 939,794 0.2169%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8日 31.350 1,000,000 0.2308%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11日 28.770 1,000,000 0.2308%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11日 28.460 3,561,285 0.8219%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12日 32.810 328,100 0.0757%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12日 32.800 671,900 0.1551%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12日 33.000 46,865 0.0108%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14日 33.000 2,000,000 0.4615%
懿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19日 34.000 212,000 0.0489%
大宗交易 2020年7月1日 34.120 200,000 0.0462%
大宗交易 2020年7月1日 34.120 1,657,518 0.3825%
集中竞价 2020年7月7日 47.501 74,000 0.0171%
集中竞价 2020年8月31日 44.684 36,600 0.0084%
集中竞价 2020年9月1日 44.097 551,600 0.1273%
集中竞价 2020年9月2日 43.909 1,321,930 0.3051%
集中竞价 2020年9月3日 43.373 1,161,389 0.2680%
小计 19,862,981 4.583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特佳集团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高特佳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2、融华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懿康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
5、其他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江西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333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人:彭冬克
3.联系电话:0794-8264398(此页无正文,为《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达建
(签 字)
2020年10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江西抚州市高新技术产
公司 在地 业开发区惠泉路333号
股票简称 博雅生物 股票代码 300294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信息披露义 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高特佳集团 务人住所 楼1504室、深圳市南山
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
央商务广场A座15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否□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2、协议转让√
3、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4、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5、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6、执行法院裁定□
7、继承□
8、赠与□
9、其他√表决权委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128,909,952股 持股比例:29.7490%
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57,049,640股 持股比例:13.1656%(注:上述股份无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表决权)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12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 否□
是否存在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是□ 否√ 不适用□
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四、本次权
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
情况及相关说明”部分所述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达建
(签 字)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