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10月5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铲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8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股本由7,500万股变更为1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内容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同意公司将经营范围由“安全气囊、安全带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经营范围“安全气囊、方向盘、安全带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内容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并由出席会议三分之二及以上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同意公司聘方栩威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方栩威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有关规定,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0月27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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