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向全
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9日上午9:3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
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华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
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四)审议通过《关于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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