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已取消)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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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二零年十月
    
    目 录
    
    1.关于为所属公司福州鲁能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盛新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关联方都城伟业集团部分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
    
    议案
    
    议案一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福州鲁能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宇发
    
    展”)所属公司福州鲁能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鲁能”)
    
    拟收购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新公司”)
    
    下属的平潭泰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新公司”)、平
    
    潭盛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公司”)、平潭雄新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新公司”)、平潭仁新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仁新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根据挂牌
    
    转让文件相关要求,公司拟为福州鲁能延期付款义务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8月26日,鼎新公司委托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布
    
    了相关挂牌转让公告,拟捆绑转让其所持有的泰新公司、盛新
    
    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国有
    
    股权及其持有的盛新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50%债权,挂牌
    
    底价为65,667.65万元。公司所属公司福州鲁能于2020年9月
    
    23日收到竞价结果通知单,受让价格为挂牌底价65,667.65万
    
    元,拟于近期与交易对方鼎新公司签署相关产权交易合同。
    
    根据挂牌转让相关安排,福州鲁能拟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
    
    付泰新公司股权转让款,在双方签订的《平潭泰新置业有限公
    
    司100%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
    
    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应付总额50%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含履约保
    
    证金抵作合同价款部分)16,571.105万元;余款16,571.105
    
    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并按年利率4.35%向转让方
    
    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天计算。受让方应在上述合
    
    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受让方延期付款义务提供经转让
    
    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经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保证方式,第三方担保资质要求应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要求:应为中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
    
    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为中国境内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或经具有银行间市场从业
    
    资格或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主体
    
    评级为AA+的企业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上述延期付款义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6,571.105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鲁能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45GE73U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5
    
    层A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装饰
    
    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福州鲁能100%股权。
    
    3.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0年8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6,234.1                  354,458.03
          负债总额               317,400.73                  209,607.3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总额              128,833.37                  144,850.71
            项目         2019年1-12月(经审计)      2020年1-8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4,034.99                  146,241.18
          利润总额                23,768.1                   19,899.98
           净利润                17,826.07                   14,924.98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5.经查询,福州鲁能非失信被执行人。
    
    至披露日被担保方股权关系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
    
    10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00%鲁能集团
    
    76.13%广宇发展
    
    100%福州鲁能
    
    2020年8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
    
    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经国资监管部门研究批准,将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持有的鲁能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
    
    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将成
    
    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鲁能集团有限公
    
    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目前上述无偿划转事项正在推进中。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及担保事项相关合同均未签署,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以及本次股权收购进展签署担
    
    保合同。公司在已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情况下,方开始履行连带
    
    责任担保义务。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福州鲁能延期付款提供担保,是根据股权转让
    
    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利于推进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提升公司资
    
    金利用效率,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被担保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
    
    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控制范围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截至2020年8月31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
    
    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余额为27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
    
    年报)的19.98%,占总资产的3.89%。
    
    3.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3,373.52万
    
    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86.41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338,359.93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报)的24.86%,占总资产的4.84%。
    
    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26,931.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报)
    
    的46.06%,占总资产的8.97%。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议案二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盛新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宇发
    
    展”)所属公司福州鲁能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鲁能”)
    
    拟收购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新公司”)
    
    下属的平潭泰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新公司”)、平
    
    潭盛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公司”)、平潭雄新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新公司”)、平潭仁新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仁新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根据挂牌
    
    转让文件相关要求,公司拟为盛新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
    
    剩余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8月26日,鼎新公司委托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布
    
    了相关挂牌转让公告,拟捆绑转让其所持有的泰新公司、盛新
    
    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100%国有股权及其持有的盛新公司、
    
    雄新公司、仁新公司50%债权,挂牌底价为65,667.65万元。公
    
    司所属公司福州鲁能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竞价结果通知单,
    
    受让价格为挂牌底价65,667.65万元,拟于近期与交易对方鼎
    
    新公司签署相关产权交易合同。
    
    根据挂牌转让相关安排,受让后的各标的公司应在股权转
    
    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合计30,
    
    350万元)和利息,利息按年利率4.35%计算,自相关转让合同
    
    生效后5个工作日计至各标的公司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
    
    受让方应对各标的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
    
    有效、足额的担保。(经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
    
    三方保证方式,第三方担保资质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应为中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应为中国境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或经具有银行间市场从业资格或证券市场资信
    
    评级业务许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主体评级为AA+的企业提供
    
    担保。)
    
    公司拟对盛新公司剩余50%债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9,050万元;对雄新公司剩余50%债务提供
    
    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650万元;对仁
    
    新公司剩余50%债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
    
    超过10,650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平潭盛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3PEJF3P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8
    
    层1815室
    
    法定代表人:陈友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建筑装饰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均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3.财务情况: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截至2020年5月31日,盛新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100
    
    万元、负债总额为18,1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0年5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营业利润为0万元、净利润为0
    
    万元。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5.经查询,盛新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平潭雄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3PE499L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8
    
    层1816室
    
    法定代表人:陈友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建筑装饰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均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3.财务情况: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截至2020年5月31日,雄新公司资产总额为21,300
    
    万元、负债总额为21,3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0年5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营业利润为0万元、净利润为0
    
    万元。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5.经查询,雄新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平潭仁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3PDUR9G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8
    
    层1817室
    
    法定代表人:陈友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建筑装饰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均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3.财务情况: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截至2020年5月31日,仁新公司资产总额为21,300
    
    万元、负债总额为21,3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0年5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营业利润为0万元、净利润为0
    
    万元。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5.经查询,仁新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至披露日,被担保方股权结构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
    
    资产管理局
    
    99.41%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鼎新公司
    
    100% 100% 100%
    
                     盛新公司              雄新公司              仁新公司
    
    
    根据挂牌转让相关安排,担保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将办理
    
    股权变更手续,盛新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将成为公司所
    
    属公司福州鲁能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及担保事项相关合同均未签署,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以及本次股权收购进展情况签
    
    署担保合同。公司在已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情况下,方开始履行
    
    连带责任担保义务。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盛新公司、雄新公司、仁新公司相关债务提供
    
    担保,是根据股权转让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利于推进上述股权
    
    收购事项,提升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企业经营正常,信用
    
    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控
    
    制范围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截至2020年8月31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
    
    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余额为27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
    
    年报)的19.98%,占总资产的3.89%。
    
    3.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3,373.52万
    
    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86.41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338,359.93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报)的24.86%,占总资产的4.84%。
    
    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40,709.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报)
    
    的47.08%,占总资产的9.16%。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议案三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都城伟业集团部分变更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发展”“上
    
    市公司”或“公司”)重组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
    
    有关要求,关联方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
    
    业集团”)所属的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海港”)已满足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正,但由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且难以于2020
    
    年9月29日前解决完毕,因此根据相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北
    
    京海港不适合注入上市公司,且将触发对外出售转让条件。为
    
    保障关联方都城伟业集团更好地践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
    
    承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都城伟业集团拟部分变更
    
    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
    
    都城伟业集团于2016年10月20日出具了与上市公司避免
    
    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对重组时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
    
    业及未来可能形成的同业竞争采取了适当措施予以安排。都城
    
    伟业集团承诺“北京海港尚有部分资产和经营等方面的历史遗
    
    留问题处在解决过程中,目前无法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如北京海港存在的部分资产和经营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交割日起三年内(2020年9月29日前)解
    
    决完毕,并在该公司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后,由广宇发展对其实施收购或采取其
    
    他可行的方式注入广宇发展;如广宇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则
    
    本集团承诺在广宇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三年内在合适时机将
    
    其出售给与本集团无关联的第三方或在项目开发完毕后予以注
    
    销。如北京海港存在的部分资产和经营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交割日起三年内(2020年9月29日前)
    
    无法解决完毕,则由本集团采用适当方式将其出售给与本集团
    
    无关联的第三方,如无合意第三方受让上述股权,则本集团与
    
    广宇发展签署托管协议,将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予以托管”。
    
    二、变更承诺的原因
    
    北京海港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99%股权目前处于司法冻
    
    结状态,属于重大资产瑕疵,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的条件。具体表现如下:2016年7月8日,海湾实业有限公司
    
    (下称“海湾实业”)起诉北京海港(都城伟业集团作为第三人),
    
    要求确认北京海港48%股权归其所有,并据此申请北京市高级法
    
    院裁定冻结了北京海港48%的股权;2018年7月23日,新疆华
    
    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湾实业起诉北京海港(都城伟业集
    
    团作为第三人),要求确认北京海港51%股权归其所有,并据此
    
    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了北京海港51%的股权。目前
    
    上述案件已完成全部庭审工作,但因案情较为复杂,目前尚未
    
    宣判。
    
    鉴于北京海港股权纠纷诉讼无法在2020年9月29日前得
    
    到妥善解决,都城伟业集团无法按照避免同业竞争相关要求,
    
    将其注入广宇发展或挂牌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进而导致原承
    
    诺无法继续履行,需变更相关承诺。
    
    三、变更后的承诺
    
    为保障相关承诺得到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承诺人都城伟业集团拟部分变更承诺。
    
    变更后的承诺为:“北京海港不再获取新的住宅地产项目,
    
    在本承诺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如北京海港存在的部分资产和经
    
    营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完毕,并在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后,由广宇发展对
    
    其实施收购或采取其他可行的方式注入广宇发展;如广宇发展
    
    放弃优先收购权,则本集团承诺在广宇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
    
    一年内的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本集团无关联的第三方或在项
    
    目开发完毕后注销其房地产开发业务范围或房地产开发资质。
    
    在上述期间内,由广宇发展对北京海港进行托管。本承诺自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终以深交所核定为
    
    准)
    
    四、变更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原承诺,都城伟业集团应采用适当方式将北京海港出
    
    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但由于北京海港99%股权仍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属于重大资产瑕疵,难以按原承诺履行公开挂牌等出售
    
    转让程序,需都城伟业集团变更相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次
    
    同业竞争承诺变更,不属于法定承诺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变更承诺
    
    增加托管作为过渡期间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可以为广宇发展增
    
    加托管收益,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促使都城伟业集团尽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上述议案,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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