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了预计,其中与关联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由于实际经营情况与年初预计时发生了改变,公司预计2020年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拟对预计金额进行合理调整,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18,000万元,调整后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30,000万元。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永年先生、熊永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均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截至披露日 2020年截至9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调整前预
关联人 2020年度 合同签订金 月25日已发生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预计金额 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 长江环保 销售管材 参照市场 12,000 30,000 9132.23065 989.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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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管材管件 集团及其 管件及服 价格公允
及服务 关联方 务 定价
注:截至目前,已签订与长江大保护项目相关的合同(包含关联交易)金额累计120,706,912.5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江环保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MA4976CJ9X
住 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6号
法定代表人:赵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1日
主营业务: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涵盖原水、节水、给排水业务,城镇污水综合治理、污泥处置、排污口整治、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设备设施安装维护、以及工业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危废处理、船舶污染物处理、农村面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河流源区及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生态防护林工程、岸线保护与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修复、保护区及国家公园保护、消落带生境修复、河口生境修复、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生境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垃圾发电、环保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热电冷三联供;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及建设、生态农业技术开发、生物制药技术研究及推广;船舶电动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管理;闸坝联合生态调度、补水调度、应急调度、以及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土地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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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5.28%,长江环保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7.2.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长江环保集团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向长江环保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管材管件及服务。
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业务合作可以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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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造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同意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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