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0-099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14.8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同日发表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773,584.91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6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105,442.45 84,045.99
2 补充流动资金 35,954.01 35,954.01
合计 141,396.46 12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9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并签署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为人民币1,311.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
1 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 84,045.99 1,311.10 1,311.10
业园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35,954.01 - -
合计 120,000.00 1,311.10 1,311.10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226,415.09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226,415.09元(不含税)。截至2020年9月4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037,735.8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1 审计与验资费用 377,358.48 377,358.48
2 律师费用 330,188.68 330,188.68
3 资信评级费用 235,849.05 235,849.05
4 发行手续费用 94,339.62 94,339.62
合计 1,037,735.83 1,037,735.83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9月2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根据上表,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14.88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14.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9月2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723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使用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9月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城地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4.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14.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城地股份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