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20年9月27日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773,584.91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6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城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海通证券同意城地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形。
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基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
理财产品。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城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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