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增加2020年度与关联企业浙江中煤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1,810万元,上述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
公正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石华辉先生、石良希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拟增加本年度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技”)及全资孙公司浙江上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创智能”)与关联企业浙江中煤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液压”)预计发生业务
贸易金额1,810万元,上述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
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发生及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
本次新增 本次新增 至半年度 上年实际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后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关联人 发生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
类别 (万元) (万元) 比例(%) 累计已发 (万元) 生金额差异较
生的交易 大的原因
金额
向关联方 中煤液压 1,800 1,800 25% - - -
购买原材
料 小计 1,800 1,800 25% - - -
向关联方 中煤液压 10 10 0.27% - - -
销售货物 小计 10 10 0.27%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浙江中煤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02月05日
注册资本: 6,6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汪荣争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荷盛村建宇路3号(中煤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三楼)
王学军(持股35.45%)、汪荣争(13.64%)、吴汉武
主要股东: (9.09%)、包景炜(6.82%)、包秀中(6.82%)等共计
13名自然人股东
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
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
销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普
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采
经营范围: 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
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
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石华辉先生任中煤液压董事
(二)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净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
产(万元) 润(万元)
浙江中煤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9,010.88 193.79
备注:浙江上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年 4月,尚无会计年度经营数据。
三、关联交易介绍
煤机装备的成套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满足用户成套化产品需求,中煤科技、上创智能分别向关联企业中煤液压购买支架控制器、电磁阀驱动器、操纵阀、油压传感器等产品配件,以及中煤液压向中煤科技采购生产配件,在市场询价比价的前提下,按采购质优价廉的原则分别选定对方为供货商。2020年9-12月,预计中煤科技和上创智能向中煤液压采购配件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中煤液压公司向中煤科技采购配件金额10万元,合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810万元。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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