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61%股权(对应卓朗科技10,675万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出售”)。同时卓朗科技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寻求新的投资人进行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13,5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出售与本次增资采用同一估值。本次出售及本次增资互为前提,如其中任何一项交易无法全部按既定条件被交易对方摘牌,则另一项交易自动终止或宣告无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3、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及其他有关文件。
4、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自查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5、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7、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重组尚需完成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确定交易对方、交易作价等相关事项。相关事项完成后,本次交易将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重组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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