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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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0-05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到董事13人,本次会议实际出席及参与表决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工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华通工程公司分别签署沪宁高速公路常州段及苏州段桥梁支座更换工程施工合同及宁常镇溧段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合同期限均自董事会批准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授权执行董事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与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感动科技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感动科技公司签署服务区视频、卡口图片上云、广陵、堰桥服务区全景摄像机布设、广陵服务区卡口抓拍等工程合同,合同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合同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调整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广靖锡澄公司与感动科技订立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将此合同金额不超过160万元的额度中,原定于2021年1月1日-3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的额度调整至2020年度;由此,2020年度广靖锡澄公司与感动科技公司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万元;授权执行董事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沪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沪保理公司”)与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高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保理公司与东部高速公司签署国内商业保理服务合同。合同涉及保理额度为人民币467万元,合同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授权执行董事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沪保理公司与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商运”)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沪保理公司与交控商运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交控商运作为出租人,出租其紫金金融中心A2楼的部分楼层给宁沪投资公司及宁沪保理公司作为办公场所,租期均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限为26个月。宁沪投资公司租期内应付租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17.64万元,其中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租金不超过人民币57.94万元;2021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229.85万元;2022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229.85万元。宁沪保理公司租期内应付租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1.66万元,其中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租金不超过人民币31.52万元;2021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25.07万元;2022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25.07万元;授权执行董事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公司”)与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传媒”)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扬子江公司与交通传媒签署第四届交通信息化论坛暨智慧交通产品技术博览会布展合同,其中本公司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万元,扬子江公司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合同期限均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授权执行董事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山宾馆”)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翠屏山宾馆签署培训合同协议,由翠屏山宾馆提供红色教育培训服务,协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协议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授权执行董事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以上6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以上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可以豁免披露。
    
    该6项决议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悉斌先生、陈延礼先生、陈泳冰先生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7、审议并批准《关于聘任本公司高管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锋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为三年(任期自本董事会批准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高管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高管简历
    
    汪锋,男,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
    
    工程师。汪先生曾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
    
    理、党委委员,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现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汪先
    
    生长期从事道路与桥梁的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高速公路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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