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计划推出前征求了
职工代表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薪
酬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2020年度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梁仕念、刘冰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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