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09号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1-2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09号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以下简称“明细表”)。
一、管理层对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报表,并负责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汇川技术编制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汇川技术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2020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汇川技术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汇川技术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斌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保军
中国·上海 2020年9月23日
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一、 非经常性损益表
填表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未审计)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1,004,403.17 -4,719,298.03 -2,751,331.13 5,838,028.23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58,197,715.19 83,586,663.94 78,565,716.40 47,425,598.01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6,862,577.78 81,511,890.12 62,687,552.03 78,456,417.33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5,907,372.34 6,250,147.21 2,751,511.38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1,316,687.51 1,321,229.01 22,314.00
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4,866,727.11 3,891,662.43 -1,600,039.53 10,083,568.39
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8,123,560.51 517,239.43 2,477,059.54 14,532,897.21
目;
(二十二)所得税的影响数; 12,620,756.06 23,857,251.21 21,525,883.28 17,155,274.64
(二十三)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7,514,894.19 7,222,649.44 4,906,027.39 6,989,843.49
合计 72,586,388.12 141,279,633.46 115,698,558.02 132,213,705.04
单位负责人:朱兴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芳美
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二、 附注
(一)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明细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未审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474,104.43 -300,582.96 7,381,171.28 6,728,300.1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4,723,610.76 83,887,246.90 71,184,545.12 40,697,297.89
合计 58,197,715.19 83,586,663.94 78,565,716.40 47,425,598.01
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明细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未审计)
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 36,862,577.78 81,511,890.12 62,687,552.03 78,456,417.33
收益
合计 36,862,577.78 81,511,890.12 62,687,552.03 78,456,417.33
(二) 其他说明
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明细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未审计)
受让业绩承诺补偿的损益 14,532,897.21
*1
个税手续费返还 8,123,560.51 517,239.43 2,477,059.54
合计 8,123,560.51 517,239.43 2,477,059.54 14,532,897.21
*1受让业绩承诺补偿的损益系汇川技术在完成对子公司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的收购后,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6年累计净利润
未实现承诺业绩目标,按照收购合同给与的补偿。2、 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