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总额为2,362.4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3,298,679.25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8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8月28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和募集资金净额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127905615310515 213,379,223.20 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
汉东西湖支行 设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278594 159,512,318.20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
司武汉分行 务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558678905094 159,806,458.60 补充流动资金
汉东湖开发区分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31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筹集资金投入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 23,000 16,269 2019-420112-51-03-025118
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23,638 21,763 2019-420112-35-03-024635
补充流动资金 16,299 16,299 -
合计 62,937 54,331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2,362.47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以自筹资金投入 拟置换金额
总额 金额
医用耗材集约
化运营服务项目 15,951.23 510.38 510.38
研发办公大楼
及仓储建设项目 21,337.92 1,852.09 1,852.09
补充流动资金 15,980.65
合计 53,269.80 2,362.47 2,362.47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011307 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十一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2,362.47万元。
4、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事项涉及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2,362.47万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
七、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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