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管理层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管理层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调整公司管理层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江有归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人员履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管理层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 、
    
    曾俭华 李生校 葛劲夫
    
    2020年9月1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富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