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
号2427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继军先生主持,与会
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详见2020年9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授予日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实后认为:本次列入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激励计划(草案)》公布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外,本次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9月14日为授予日,向1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4.35元/股。
《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0年9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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