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郑伟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投资改建公司第三车间,有利于持续提高公司的仓储和运营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重点,经重新评估项目建筑面积需求而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特气体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