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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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9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唐山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唐山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键、许斌、王兰玉、郭景瑞、耿立唐、朱华明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51.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唐山分公司资产转让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钒钛资产向河钢承德钒钛新材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钒钛产品相关资产及负债做为出资,对河钢承德钒钛新材料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2亿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钒钛资产向河钢承德钒钛新材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9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2)。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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