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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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蒙泰高新拟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蒙泰高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2,4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402,621.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378.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4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                27,486.71               27,486.71
                       维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86.35                5,386.35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38,873.06               38,873.06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4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4、公司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蒙泰高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蒙泰高新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对蒙泰高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学文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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