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当升”)31.25%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据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作价暂未确定,但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说明。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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