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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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8号)
    
    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0〕419号《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臣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请审核。
    
    1、如无特殊说明,《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黑体
           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3、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3
    
    问题1......................................................................................................................4
    
    问题2......................................................................................................................6
    
    问题3......................................................................................................................7
    
    问题4....................................................................................................................17保荐机构的总体意见.................................................................................................20
    
    问题1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回复】
    
    一、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发行人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相关修订如下:
    
    1、“一、风险提示”之“(一)政策变动风险”部分,新增了“发行人专注于高端外科手术吻合器研发创新和生产销售,生产经营受到行业政策影响较大,相关行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带量采购、“两票制”等,现阶段上述两项政策对行业影响较大。”
    
    2、“一、风险提示”之“(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绩风险”部分强化了风险导向,并删除冗余表述,修改为:
    
    “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部分行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下游终端医疗机构方面,因疫情严重区域的医院外科手术部分推迟或取消,进而影响了产品销售。
    
    中天运对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阅字第90004号《审阅报告》,公司2020年1-3月营业收入3,054.41万元,同比下降9.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78万元,同比下降15.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35万元,同比下降23.62%。
    
    受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的影响,2020年4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下滑约38%。2020年3月-4月,公司在疫情较严重地区意大利、英国的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约59%和9%。如果境外疫情仍持续较长时间,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删除“一、风险提示”之“(三)供应商集中风险”部分,将“二、供应商集中及单一供应商集中”修改为“二、供应商集中情况”,相关表述中“公司存在供应商集中及单一供应商集中的情况。”修改为“公司存在供应商集中的情况。”
    
    4、“三、生产模式特殊性”部分新增“发行人基于战略发展、新产品需求及适度产能储备等综合因素,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拟购置的设备仍主要用于总装和品质控制,项目实施后会新增较多固定资产,发行人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5、整合“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和“五、业绩下滑事项”,调整为“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将原“五、业绩下滑事项”部分内容“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的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但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中第13项问答中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移至“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之“(一)2020年一季度业绩情况”部分。
    
    二、请发行人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补充披露如下:
    
    “四、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35,983.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为11,186.98万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建设完成后,每年折旧费用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经测算,从项目实施起5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365.55万元、1,075.88万元、1,601.55万元1,787.79万元和1,754.89万元。其中“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逐步达产并实现经济效益仍需一定的时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问题2
    
    请发行人结合一名项目保荐代表人受疫情影响而滞留海外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滞留期间该名保荐代表人的履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方式、签字方式等。
    
    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经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专项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一名项目保荐代表人受疫情影响而滞留海外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滞留期间该名保荐代表人的履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方式、签字方式等
    
    保荐代表人濮宋涛先生于2019年7月开始参与对发行人的全面尽职调查,至2020年1月,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2020年春节后,受全球爆发的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的影响,濮宋涛先生滞留于加拿大。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证券公司开展保荐承销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以网络远程办公方式,在项目申报及回复审核问询函期间正常履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
    
    发行人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已知悉其因疫情而滞留海外的情况,考虑到濮宋涛先生前期参与了全面尽职调查工作,熟悉和掌握发行人的财务、法律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医疗器械行业和吻合器产品较为了解,且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证券公司开展保荐承销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鼓励保荐承销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其通信工具的优势,尽量安排非现场尽职调查或核查工作,因此发行人仍然要求其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在其后的工作中,濮宋涛先生通过公司申请的Zoom视频会议系统,全程组织召集和参与了发行人与各方中介机构的讨论会,就本次发行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尽职调查方案并协调各方落实;通过微信、邮件等通信工具及安信证券投行业务平台底稿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和审阅电子版保荐工作底稿,及时跟踪和了解发行人在疫情下的业务经营情况和内控治理情况;设计和安排相应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复核相关文字、音频及影像资料;进行案头工作,参与撰写并审阅发行人全套科创板申请文件和问询函回复,并与发行人一起逐句通读相关材料;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上交所的见面会等。非现场办公虽有所不便,但其通过运
    
    用互联网及其通讯工具尽职尽责的履行保荐职责,推进和落实了本次证券发行项
    
    目的申报和问询函回复进程。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涉及的保荐代表人签字页均系濮宋涛先生真实意见表述,由其按照相关文件的签字要求,经签署后通过UPS快递的方式寄达国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需经本人审核并认可,且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控体系完成签报审批程序后,方可予以使用。
    
    综上所述,濮宋涛先生作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之一,虽因疫情原因滞留海外导致无法现场工作,但其通过网络办公方式切实履行了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职责,可有效保障执业质量。
    
    二、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经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专项说明
    
    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出具经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专项说明。详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代表人履职情况的说明》。
    
    问题3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变化,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等;(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规定的具体情况。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变化,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等
    
    (一)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的合理性
    
    发行人募投项目投向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T1        T2        T3
      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筑工程费用                -    990.00           -
                                    设备购置费用          2,957.78  1,810.83     1,768.45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实验中心改造和装修        700.00         -           -
                                       试验设备           1,005.00  1,005.00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      177.43    440.00      332.50
                           合计                           4,840.21  4,245.83     2,100.95
    
    
    1、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发行人现有的生产设备原值和账面价值均较低,不能满足未来生产经营对于新产品生产和规模扩大的需求。发行人基于战略发展、新产品需求及适度产能储备等综合因素,通过“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固定资产合计7,527.05万元,主要用于洁净厂房建设、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及智能自动化生产检验包装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升产业化水平和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拟通过募投项目大幅提升生产硬件水平,超越同行业竞争对手,实现代际跨越的发展需要。
    
    发行人采用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体的生产模式,致力于成为高端外科手术吻合器的创新和生产基地,在全球市场与国际巨头直面竞争。目前,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吻合器企业生产总装工序中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国际巨头强生、美敦力在部分环节逐步进行智能化、自动化转变。因此,发行人拟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引进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和生产检测包装设备,大幅提高发行人智能自动化制造水平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在总装、品质控制环节的核心竞争力。而智能化和自动化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相比,其采购成本有很大提高。
    
    (2)发行人新产品生产的客观需要
    
    发行人正在研发的腔镜吻合器和管型消化道吻合器的升级换代产品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用切割吻合器(SELC)、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CST)计划于2021年上市。同时,公司已上市的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因其独特的竞争优势,预计销量将迅速提升。而基于此产品的在研产品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也预计将在2022年上市。因此,公司需要投资建设新生产线以满足现有产品的市场增长及新产品的上市需求。
    
    而上述新产品对生产工艺的要求更高。因此,在生产总装环节,发行人计划为上述产品新建SELC 智能自动化生产线、SELC钉仓组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CST 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和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从而可实现产品自动传递、工序结果系统提交及部分机器人操作,从而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稳定性。上述四条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预计投入904万元。
    
    同时,在生产总装环节,发行人将为各产品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配备智能数控超声波焊接机、自动激光打码机、智能旋铆机、智能自动装钉机、智能全自动热合封装系统、自动包装系统等智能自动化生产、包装设备等。在品控检测环节,发行人将为各产品的独立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配备智能鹰视检测系统、智能自动化多功能力学检测系统、智能气密性测试系统等智能自动化检测设备,从而更好的对设备、材料、加工方法及工艺参数、监视和测量方法、环境等影响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质量的因素进行控制。上述智能自动化生产检验包装设备合计拟投入5,633.05万元。
    
    (3)产能扩张的需求,发行人需要为未来5年储备安全的产能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发行人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也渐趋饱和,2019 年产能利用率已达 91.57%,如果生产规模不能得到有效扩张,产能不足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发行人预计从项目建设期开始的5年内,相关产品产能将稳步提升。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生产设备原值441.89万元,近一半为2010年以前购置,考虑物价、时间等因素,在购置当期属于行业领先设备,经过10年的技术升级换代,现在的智能自动化设备在功能和价格上已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化。比如:
    
    发行人现有鹰视系统账面原值11.07万元,募投项目中相应的升级设备智能影像自动检测系统则预计需投入 113.00 万元;发行人现有医疗专用热合机账面原值 8.58 万元,募投项目中相应的升级设备智能自动热合封口机和智能全自动热合封装系统则预计分别需投入33.90和124.30万元;发行人现有超声波焊接机中,2006年投入使用的超声波焊接机账面价值为1.55万元,2019年投入使用的超声波焊接机账面价值则为 5.59 万元,募投项目中相应的升级设备智能数控超声波焊接机则预计需投入39.55万元。
    
    同时,为了加强各类别新产品生产的稳定性、一致性、连续性,避免频繁切换和调试,发行人在对各类产品新设独立专用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的同时,也对每条生产线均配置了相应的智能自动化设备,设备的升级换代和数量的提升使得资金投入较高。因此,发行人“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具备合理性。
    
    2、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合计2,710.00万元,主要针对研发及实验中心的装修和先进研发设备的购置。在市场竞争中,发行人不但要缩短与强生、美敦力两大国际吻合器制造巨头的竞争差距,还要保持与国内众多吻合器制造企业的竞争优势。发行人研发部门相较于两大国际吻合器制造巨头,在研发设备数量、实验场地大小等硬件条件存在一定差距,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影
    
    响发行人追赶巨头的速度。发行人致力于成为高端外科手术吻合器的创新和生产
    
    基地,为了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程和整体发展步伐,发行人将通过引进先进研发
    
    设备、实验和试制设备,大幅提高新品开发和产品检测能力,通过扩建研发及实
    
    验中心,为发行人扩大研发规模提供场地基础。相关固定资产的投入将促进发行
    
    人不断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扩大技术优势,提高产品性能,保障在行业竞争中的
    
    可持续发展。因此,发行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具备合
    
    理性。
    
    3、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发行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合计949.9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临床培训中心和营销培训中心的培训所需器械和办公所需设备等。临床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发行人的产品展示、客户培训及学术交流等工作。发行人将为临床培训中心配备培训所需必要的器械、产品等材料,保证发行人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术式培训、手术操作练习及经验交流,同时为发行人员工、临床医生及经销商从业人员提供主要产品及新产品的培训和教学,使发行人员工、临床医生及经销商能够尽快认知并熟悉发行人产品。营销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发行人的市场宣传及各区域销售队伍的管理职能,发行人将为各营销培训中心配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以保证市场营销活动的开展和管理职能的实现。因此,发行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具备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具备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
    
    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及从项目实施后 5 年内根据发行人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研发及实验中心     1,705.00    1,005.00           -           -
               建设项目                                                              -
      固定资   生产自动化技术     2,957.78    2,800.83    1,768.45           -
      产投入   改造项目                                                              -
               营销网络及信息       177.43      440.00      332.50           -
               化建设项目                                                            -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65.55     1075.88     1601.55     1787.79     1754.89
    
    
    由于“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逐步达产并实现经济效益仍需一定的时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在短期内对发行人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随着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研发和生产技术不断优化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不断提高,为发行人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销售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和生产运营效率的提升,将使得发行人新产品的业绩贡献逐步增加。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不会对发行人未来财务数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变化
    
    经过长期探索和改进,公司建立了以研发创新为核心,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为驱动,科学生产制造和严格品质管控为保障的经营模式。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研发投入,包括人才引进、专利布局、研发实验设施完善等,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持续输出技术领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同时,公司提前进行产品市场布局,通过持续的学术交流进行市场教育,引导产品临床方向,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发行人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正是围绕上述业务模式开展。
    
    (1)采购、生产模式
    
    发行人采用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体的生产模式,采购自行设计的定制化零部件,经过进料检验、清洗、烘干、总装、吻合钉装载、测试、封装、灭菌、成品检验等工序,最终形成合格的吻合器产品。发行人掌控核心的产品设计技术、总装工艺及质量控制,发行人采购定制化产品及外协加工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或核心生产环节。
    
    总装由人工组装和智能自动化组装配套完成。人工组装主要负责产品差异化程度比较大的部分工序,对装配人员有较高的技能要求以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而对于差异化程度较小的工序,则主要采用智能自动化设备同时完成装配和检测,并保留生产和检测记录的电子数据,供日后追溯。智能自动化组装包括使用吻合钉全自动快装设备完成的吻合钉装载,利用鹰视系统对产品进行智能检测判断等。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规范生产流程,对人员、设备、材料、加工方法及工艺参数、监视和测量方法、环境等影响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
    
    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拟购置的设备主要为实施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不涉及上游供应商进行定制化零部件生产所采用的注塑、精密车削、金属件表面处理等相关设备。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依然采用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体的生产模式,主要采购自行设计的定制化零部件,经过进料检验、清洗、烘干、总装、吻合钉装载、测试、封装、灭菌、成品检验等工序,最终形成合格的吻合器产品。因此,发行人的采购、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2)研发模式
    
    发行人采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模式,始终坚持高质量研发投入,包括人才引进、专利布局、研发实验设施完善等,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持续输出技术领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为了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程和整体发展步伐,发行人将通过“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实验和试制设备,大幅提高新品开发和产品检测能力,通过扩建研发及实验中心,为发行人扩大研发规模提供场地基础。相关固定资产的投入将促进公司不断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扩大技术优势,提高产品性能,保障在行业竞争中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发行人研发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3)销售模式
    
    发行人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且均为买断式经销。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仍将保持原有的销售模式,募投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司销售网点在全球的覆盖面,通过设立营销培训中心和临床培训中心,进一步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覆盖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对国内外客户的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因此,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不发生变化。
    
    综上,发行人业务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四)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等
    
    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3年,假设2021年开始建设,该募投项目在建设期内逐步达产,2023 年建设完成后达到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募投项目所涉产品包括,预计于2021年获批上市的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用切割吻合器(SELC)及相关组件、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CST)、已上市的产品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和预计于2022年获批上市的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从2022年起,相关产品逐步开始生产并销售,预计至2025年,销量可达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募投项目达产并销售的计划如下:
    
    单位:万支
    
      产品大类          产品类别         设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产能    年      年      年      年      年
     腔镜吻合器   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     6.00       -    0.60    2.00    4.00    6.00
                  用切割吻合器(SELC)
                  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    15.00       -    1.50    5.00   10.00   15.00
     腔镜吻合器   用切割吻合器钉仓组件
     组件         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
                 用切割吻合器钉仓       18.00       -    1.80    6.00   12.00   18.00
     管型吻合器   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    12.00       -    2.00    5.00    8.00   12.00
                 (CC)
                  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
                  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       6.00       -    2.00    3.00    4.00    6.00
                 (CST)
                    合计                  57.00       -    7.90   21.00   38.00   57.00
    
    
    根据丁香园《吻合器行业发展概况》,2015-2019年全球和中国的吻合器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分别约为5%和18%。发行人始终坚持高质量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持续输出技术领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上述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用切割吻合器(SELC)、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CST)为发行人腔镜吻合器和管型消化道吻合器的升级换代产品,技术创新性强,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结合术式和临床需求进行了创新设计,具备独特的竞争优势,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则是对其应用范围的补充。随着产品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吻合器产品不仅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三百多家医院得到临床应用,同时销往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巴西、韩国、英国、澳大利亚等32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发行人销售网点在全球的覆盖面,并通过设立营销培训中心和临床培训中心,进一步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覆盖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对国内外客户的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
    
    综上,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新增产能将在建设期内逐步达产。发行人将在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帮助下进一步加快SELC、CST等具有市场优势的升级换代新产品的上市销售;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及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等优势产品以及SECL、CST等新上市产品的市场销量,从而合理消化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新增产能。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规定的具体情况
    
    (一)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产品的全过程管理,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的主要监管规定如下:
    
     具体监管   相关内容
     规定
     《医疗器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
     械生产质   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
     量管理规   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范》
                第六条:注册人/备案人负责按照本规则创建和维护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产
                品或者包装上赋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载体,上传相关数据,利用医疗器
     《医疗器   械唯一标识加强产品全过程管理。鼓励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积
     械唯一标   极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管理。
     识系统规   第七条: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生产标识。产品标识为识别注册
     则》       人/备案人、医疗器械型号规格和包装的唯一代码;生产标识由医疗器械生产
                过程相关信息的代码组成,根据监管和实际应用需求,可包含医疗器械序列
                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产品发生可能影响医疗器械识别、
                追溯的变更或者监管要求变化时,应当创建新的产品标识。
                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
                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
     《医疗器   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事项包括:(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
     械监督管   数量;(二)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三)生产企业的
     理条例》   名称;(四)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五)相关许可
                证明文件编号等。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并按照国务院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记
                录。
    
    
    (二)发行人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规定的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
    
    1、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1)发行人制定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了发行人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使其适用于发行人所有产品,实现对全过程中产品标识、可追溯性、产品状态标识和识别状态标识的控制。在采购入库过程、生产过程中均应进行标识,同时规定了较为详细的追溯路径和可追溯内容。
    
    (2)发行人制定了《批号管理规定》及《UDI标签作业指导书》(UDI是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缩写,即唯一器械标识,是对医疗器械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赋予的身份标识,是其在产品供应链中的唯一“身份证”。),规定了产品组批方法、生产批次的命名方式、各个工序的流转要求、最终产品个体号的标识方法,以及批生产记录应包含的相关内容。
    
    (3)发行人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了厂商识别代码,用于发行人产品的相关条形码中。发行人生产的全部产品均需按一定规则编制的条形码进行标识及管理。
    
    2、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发行人在生产工序中严格执行上述制度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出厂的每个产品,在其机身上都有一个四位编码,且每个产品的编码具备其唯一性;
    
    (2)发行人在每个产品生产中,使用镭射设备在每个机身上刻上该产品的唯一代码,并将代码及相关原材料、生产和质量信息记入产品的生产批记录中,存档备查。
    
    (3)发行人每个产品出货前都会匹配一个UDI码(其中包含产品机身上的四位码),每个产品都具备唯一的可追溯性。
    
    综上,发行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等国家法规中关于产品追溯的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发行人产品均可追溯,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的相关规定。
    
    三、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了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查阅了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3、访谈了发行人生产运营相关负责人。
    
    4、查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获取发行人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批号管理规定》和《UDI标签作业指导书》等产品追溯相关文件;
    
    5、访谈发行人生产运营负责人,抽查发行人产品追溯相关文件落实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具备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不会对发行人未来财务数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业务模式不会发生变化;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可以得到合理消化;发行人建立产品追溯相关制度,发行人的每款产品均可追溯,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产品追溯相关制度得到良好落实。
    
    问题4
    
    请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1)补充披露寄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2)补充披露欧盟MDR政策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补充披露寄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
    
    采用寄售模式销售的产品,当终端客户有备货需求时,其向指定经销商提出备货需求,经销商向天臣意大利邮件发送包含终端客户名称、产品代码和数量的备货信息,经销商从天臣意大利仓库提货,将货物存放在终端客户仓库。
    
    终端客户领用寄售货物后,经销商向天臣意大利同时邮件发送终端客户对经销商下达的订单和经销商向天臣意大利下达的订单。
    
    经销商按月和天臣意大利就向终端客户交付后的货物余额对账,天臣意大利根据对账单确认收入,经销商在约定的信用期内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仅通过经销商SEDA S.P.A.(意大利)产生寄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合计
         寄售模式收入            101.30            89.15         110.35      300.80
           营业收入           17,275.70         11,902.87        8,964.85    38,143.41
      寄售模式收入占营业           0.59             0.75           1.23        0.79
        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寄售模式下的收入较少,主要系为了满足少部分终端用户的备货需求而采取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销售商品”补充披露如下:
    
    “寄售模式:终端客户通过经销商向公司提出备货需求,经销商从公司仓库提货并将货物存放在终端客户仓库。终端客户领用寄售货物后,经销商向公司发送订单信息。公司每月与经销商就向终端客户交付后的货物余额对账,并根据对账单确认收入,此时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及报酬已经转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补充披露欧盟MDR政策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之“5、重要行业政策对发行人影响的分析”补充披露如下:
    
    “(4)欧盟MDR政策实施及影响
    
    欧盟《医疗器械第2017/745号法规》(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MDR)系对欧盟现行的《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MDD)和《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90/385/EEC》(Active Implantable MedicalDevice Directive,AIMD)的整合、升级。该法规于2017年5月25日生效,并设置3年过渡期,原定于2020年5月26日起强制执行,受疫情影响,欧盟将MDR强制执行时间推迟一年至2021年5月26日,且已取得的CE证书在其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MDR新规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要求显著提高,其强化了制造商的责任并进一步严格上市前审批,提高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加强警戒和市场监督。产品制造商需要对销往欧盟市场的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并采取措施以确保符合 MDR新规在分类、技术文档、标签和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等方面的合规要求。
    
    发行人已对MDR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了解,对MDR相关认证进行准备,并已经逐步按照要求对质量体系进行进一步更新升级。MDR的实行对发行人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在现行MDD和MDR新规中保持一致,意味着发行人重新申请MDR新规认证将更便捷,质量体系变动越少,越有利于发行人取得MDR认证。
    
    ②发行人原MDD体系下欧盟CE公告机构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üV)仍为MDR体系下欧盟CE公告机构。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üV)在质量认证领域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发行人选择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üV)对发行人的质量体系和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评估认证,取得了相应的欧盟CE认证,该公告机构在MDR新规下仍获得签发CE证书的授权。由同一个知名公告机构审核、评估公司在MDR体系下欧盟CE认证,更有利于公司取得MDR体系下欧盟CE认证。
    
    ③发行人拥有的欧盟CE质量体系认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欧盟CE产品注册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根据MDR相关要求,在此之前若发行人尚未取得MDR认证,发行人仍具备在欧盟销售的资质。因此,发行人具有较长的取得MDR申报及新认证的缓冲期。
    
    ④发行人建立了专业化、分工明确的质量团队,在产品研发以及生产的进料检查、过程控制、成品检测、生产环境等各个环节都采取了严格有效的质量监控手段,并使用专用检测设备,以保证产品各个阶段的质量都能有效监控和追溯。目前,发行人的质量体系已基本满足MDR新规的要求,MDR新规中部分事项尚未明确具体的要求,待主管部门明确具体要求后,发行人将进行进一步完善。预计在MDR强制执行时,发行人将完全符合相关合规要求。
    
    ⑤发行人具有较丰富的欧盟CE认证申报经验,历次认证均按照相关法规申报并获得通过,在认证申请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对发行人取得MDR新规认证具有积极的帮助。
    
    综上,发行人按照规定取得MDR认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该政策实行对发行人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检查寄售模式下的订单、送货单、发票、对账单以及收款凭证,以了解整个业务流程中的货物流及资金流等;
    
    2、查询了欧盟《医疗器械第2017/745号法规》(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MDR)、《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MDD)等相关法规以及相关分析报告;
    
    3、访谈了发行人生产运营相关负责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寄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收入确认真实完整;MDR进一步提升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发行人按照规定取得MDR相应认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该政策实行对发行人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之签章页)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全部内容,确认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长签字、盖章:
    
    陈望宇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付有开 濮宋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8号)
    
    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0〕419号《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臣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请审核。
    
    1、如无特殊说明,《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黑体
           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3、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3
    
    问题1......................................................................................................................4
    
    问题2......................................................................................................................6
    
    问题3......................................................................................................................7
    
    问题4....................................................................................................................17保荐机构的总体意见.................................................................................................20
    
    问题1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回复】
    
    一、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发行人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相关修订如下:
    
    1、“一、风险提示”之“(一)政策变动风险”部分,新增了“发行人专注于高端外科手术吻合器研发创新和生产销售,生产经营受到行业政策影响较大,相关行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带量采购、“两票制”等,现阶段上述两项政策对行业影响较大。”
    
    2、“一、风险提示”之“(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绩风险”部分强化了风险导向,并删除冗余表述,修改为:
    
    “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部分行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下游终端医疗机构方面,因疫情严重区域的医院外科手术部分推迟或取消,进而影响了产品销售。
    
    中天运对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阅字第90004号《审阅报告》,公司2020年1-3月营业收入3,054.41万元,同比下降9.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78万元,同比下降15.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35万元,同比下降23.62%。
    
    受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的影响,2020年4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下滑约38%。2020年3月-4月,公司在疫情较严重地区意大利、英国的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约59%和9%。如果境外疫情仍持续较长时间,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删除“一、风险提示”之“(三)供应商集中风险”部分,将“二、供应商集中及单一供应商集中”修改为“二、供应商集中情况”,相关表述中“公司存在供应商集中及单一供应商集中的情况。”修改为“公司存在供应商集中的情况。”
    
    4、“三、生产模式特殊性”部分新增“发行人基于战略发展、新产品需求及适度产能储备等综合因素,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拟购置的设备仍主要用于总装和品质控制,项目实施后会新增较多固定资产,发行人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5、整合“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和“五、业绩下滑事项”,调整为“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将原“五、业绩下滑事项”部分内容“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的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但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中第13项问答中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移至“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之“(一)2020年一季度业绩情况”部分。
    
    二、请发行人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补充披露如下:
    
    “四、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35,983.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为11,186.98万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建设完成后,每年折旧费用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经测算,从项目实施起5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365.55万元、1,075.88万元、1,601.55万元1,787.79万元和1,754.89万元。其中“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逐步达产并实现经济效益仍需一定的时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问题2
    
    请发行人结合一名项目保荐代表人受疫情影响而滞留海外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滞留期间该名保荐代表人的履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方式、签字方式等。
    
    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经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专项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一名项目保荐代表人受疫情影响而滞留海外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滞留期间该名保荐代表人的履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方式、签字方式等
    
    保荐代表人濮宋涛先生于2019年7月开始参与对发行人的全面尽职调查,至2020年1月,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2020年春节后,受全球爆发的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的影响,濮宋涛先生滞留于加拿大。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证券公司开展保荐承销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以网络远程办公方式,在项目申报及回复审核问询函期间正常履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
    
    发行人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已知悉其因疫情而滞留海外的情况,考虑到濮宋涛先生前期参与了全面尽职调查工作,熟悉和掌握发行人的财务、法律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医疗器械行业和吻合器产品较为了解,且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证券公司开展保荐承销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鼓励保荐承销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及其通信工具的优势,尽量安排非现场尽职调查或核查工作,因此发行人仍然要求其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在其后的工作中,濮宋涛先生通过公司申请的Zoom视频会议系统,全程组织召集和参与了发行人与各方中介机构的讨论会,就本次发行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尽职调查方案并协调各方落实;通过微信、邮件等通信工具及安信证券投行业务平台底稿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和审阅电子版保荐工作底稿,及时跟踪和了解发行人在疫情下的业务经营情况和内控治理情况;设计和安排相应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复核相关文字、音频及影像资料;进行案头工作,参与撰写并审阅发行人全套科创板申请文件和问询函回复,并与发行人一起逐句通读相关材料;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上交所的见面会等。非现场办公虽有所不便,但其通过运
    
    用互联网及其通讯工具尽职尽责的履行保荐职责,推进和落实了本次证券发行项
    
    目的申报和问询函回复进程。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涉及的保荐代表人签字页均系濮宋涛先生真实意见表述,由其按照相关文件的签字要求,经签署后通过UPS快递的方式寄达国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需经本人审核并认可,且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控体系完成签报审批程序后,方可予以使用。
    
    综上所述,濮宋涛先生作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之一,虽因疫情原因滞留海外导致无法现场工作,但其通过网络办公方式切实履行了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职责,可有效保障执业质量。
    
    二、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经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专项说明
    
    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出具经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专项说明。详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代表人履职情况的说明》。
    
    问题3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变化,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等;(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规定的具体情况。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变化,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等
    
    (一)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的合理性
    
    发行人募投项目投向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T1        T2        T3
      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筑工程费用                -    990.00           -
                                    设备购置费用          2,957.78  1,810.83     1,768.45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实验中心改造和装修        700.00         -           -
                                       试验设备           1,005.00  1,005.00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      177.43    440.00      332.50
                           合计                           4,840.21  4,245.83     2,100.95
    
    
    1、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发行人现有的生产设备原值和账面价值均较低,不能满足未来生产经营对于新产品生产和规模扩大的需求。发行人基于战略发展、新产品需求及适度产能储备等综合因素,通过“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固定资产合计7,527.05万元,主要用于洁净厂房建设、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及智能自动化生产检验包装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升产业化水平和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拟通过募投项目大幅提升生产硬件水平,超越同行业竞争对手,实现代际跨越的发展需要。
    
    发行人采用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体的生产模式,致力于成为高端外科手术吻合器的创新和生产基地,在全球市场与国际巨头直面竞争。目前,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吻合器企业生产总装工序中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国际巨头强生、美敦力在部分环节逐步进行智能化、自动化转变。因此,发行人拟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引进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和生产检测包装设备,大幅提高发行人智能自动化制造水平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在总装、品质控制环节的核心竞争力。而智能化和自动化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相比,其采购成本有很大提高。
    
    (2)发行人新产品生产的客观需要
    
    发行人正在研发的腔镜吻合器和管型消化道吻合器的升级换代产品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用切割吻合器(SELC)、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CST)计划于2021年上市。同时,公司已上市的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因其独特的竞争优势,预计销量将迅速提升。而基于此产品的在研产品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也预计将在2022年上市。因此,公司需要投资建设新生产线以满足现有产品的市场增长及新产品的上市需求。
    
    而上述新产品对生产工艺的要求更高。因此,在生产总装环节,发行人计划为上述产品新建SELC 智能自动化生产线、SELC钉仓组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CST 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和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从而可实现产品自动传递、工序结果系统提交及部分机器人操作,从而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稳定性。上述四条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预计投入904万元。
    
    同时,在生产总装环节,发行人将为各产品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配备智能数控超声波焊接机、自动激光打码机、智能旋铆机、智能自动装钉机、智能全自动热合封装系统、自动包装系统等智能自动化生产、包装设备等。在品控检测环节,发行人将为各产品的独立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配备智能鹰视检测系统、智能自动化多功能力学检测系统、智能气密性测试系统等智能自动化检测设备,从而更好的对设备、材料、加工方法及工艺参数、监视和测量方法、环境等影响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质量的因素进行控制。上述智能自动化生产检验包装设备合计拟投入5,633.05万元。
    
    (3)产能扩张的需求,发行人需要为未来5年储备安全的产能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发行人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也渐趋饱和,2019 年产能利用率已达 91.57%,如果生产规模不能得到有效扩张,产能不足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发行人预计从项目建设期开始的5年内,相关产品产能将稳步提升。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生产设备原值441.89万元,近一半为2010年以前购置,考虑物价、时间等因素,在购置当期属于行业领先设备,经过10年的技术升级换代,现在的智能自动化设备在功能和价格上已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化。比如:
    
    发行人现有鹰视系统账面原值11.07万元,募投项目中相应的升级设备智能影像自动检测系统则预计需投入 113.00 万元;发行人现有医疗专用热合机账面原值 8.58 万元,募投项目中相应的升级设备智能自动热合封口机和智能全自动热合封装系统则预计分别需投入33.90和124.30万元;发行人现有超声波焊接机中,2006年投入使用的超声波焊接机账面价值为1.55万元,2019年投入使用的超声波焊接机账面价值则为 5.59 万元,募投项目中相应的升级设备智能数控超声波焊接机则预计需投入39.55万元。
    
    同时,为了加强各类别新产品生产的稳定性、一致性、连续性,避免频繁切换和调试,发行人在对各类产品新设独立专用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的同时,也对每条生产线均配置了相应的智能自动化设备,设备的升级换代和数量的提升使得资金投入较高。因此,发行人“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具备合理性。
    
    2、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合计2,710.00万元,主要针对研发及实验中心的装修和先进研发设备的购置。在市场竞争中,发行人不但要缩短与强生、美敦力两大国际吻合器制造巨头的竞争差距,还要保持与国内众多吻合器制造企业的竞争优势。发行人研发部门相较于两大国际吻合器制造巨头,在研发设备数量、实验场地大小等硬件条件存在一定差距,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影
    
    响发行人追赶巨头的速度。发行人致力于成为高端外科手术吻合器的创新和生产
    
    基地,为了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程和整体发展步伐,发行人将通过引进先进研发
    
    设备、实验和试制设备,大幅提高新品开发和产品检测能力,通过扩建研发及实
    
    验中心,为发行人扩大研发规模提供场地基础。相关固定资产的投入将促进发行
    
    人不断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扩大技术优势,提高产品性能,保障在行业竞争中的
    
    可持续发展。因此,发行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具备合
    
    理性。
    
    3、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发行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合计949.9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临床培训中心和营销培训中心的培训所需器械和办公所需设备等。临床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发行人的产品展示、客户培训及学术交流等工作。发行人将为临床培训中心配备培训所需必要的器械、产品等材料,保证发行人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术式培训、手术操作练习及经验交流,同时为发行人员工、临床医生及经销商从业人员提供主要产品及新产品的培训和教学,使发行人员工、临床医生及经销商能够尽快认知并熟悉发行人产品。营销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发行人的市场宣传及各区域销售队伍的管理职能,发行人将为各营销培训中心配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以保证市场营销活动的开展和管理职能的实现。因此,发行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具备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具备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
    
    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及从项目实施后 5 年内根据发行人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研发及实验中心     1,705.00    1,005.00           -           -
               建设项目                                                              -
      固定资   生产自动化技术     2,957.78    2,800.83    1,768.45           -
      产投入   改造项目                                                              -
               营销网络及信息       177.43      440.00      332.50           -
               化建设项目                                                            -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65.55     1075.88     1601.55     1787.79     1754.89
    
    
    由于“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逐步达产并实现经济效益仍需一定的时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在短期内对发行人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随着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研发和生产技术不断优化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不断提高,为发行人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销售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和生产运营效率的提升,将使得发行人新产品的业绩贡献逐步增加。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不会对发行人未来财务数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变化
    
    经过长期探索和改进,公司建立了以研发创新为核心,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为驱动,科学生产制造和严格品质管控为保障的经营模式。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研发投入,包括人才引进、专利布局、研发实验设施完善等,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持续输出技术领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同时,公司提前进行产品市场布局,通过持续的学术交流进行市场教育,引导产品临床方向,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发行人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正是围绕上述业务模式开展。
    
    (1)采购、生产模式
    
    发行人采用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体的生产模式,采购自行设计的定制化零部件,经过进料检验、清洗、烘干、总装、吻合钉装载、测试、封装、灭菌、成品检验等工序,最终形成合格的吻合器产品。发行人掌控核心的产品设计技术、总装工艺及质量控制,发行人采购定制化产品及外协加工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或核心生产环节。
    
    总装由人工组装和智能自动化组装配套完成。人工组装主要负责产品差异化程度比较大的部分工序,对装配人员有较高的技能要求以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而对于差异化程度较小的工序,则主要采用智能自动化设备同时完成装配和检测,并保留生产和检测记录的电子数据,供日后追溯。智能自动化组装包括使用吻合钉全自动快装设备完成的吻合钉装载,利用鹰视系统对产品进行智能检测判断等。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规范生产流程,对人员、设备、材料、加工方法及工艺参数、监视和测量方法、环境等影响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
    
    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拟购置的设备主要为实施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不涉及上游供应商进行定制化零部件生产所采用的注塑、精密车削、金属件表面处理等相关设备。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依然采用总装和品质控制为主体的生产模式,主要采购自行设计的定制化零部件,经过进料检验、清洗、烘干、总装、吻合钉装载、测试、封装、灭菌、成品检验等工序,最终形成合格的吻合器产品。因此,发行人的采购、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2)研发模式
    
    发行人采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模式,始终坚持高质量研发投入,包括人才引进、专利布局、研发实验设施完善等,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持续输出技术领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为了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程和整体发展步伐,发行人将通过“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实验和试制设备,大幅提高新品开发和产品检测能力,通过扩建研发及实验中心,为发行人扩大研发规模提供场地基础。相关固定资产的投入将促进公司不断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扩大技术优势,提高产品性能,保障在行业竞争中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发行人研发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3)销售模式
    
    发行人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且均为买断式经销。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仍将保持原有的销售模式,募投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司销售网点在全球的覆盖面,通过设立营销培训中心和临床培训中心,进一步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覆盖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对国内外客户的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因此,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不发生变化。
    
    综上,发行人业务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四)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等
    
    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3年,假设2021年开始建设,该募投项目在建设期内逐步达产,2023 年建设完成后达到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募投项目所涉产品包括,预计于2021年获批上市的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用切割吻合器(SELC)及相关组件、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CST)、已上市的产品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和预计于2022年获批上市的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从2022年起,相关产品逐步开始生产并销售,预计至2025年,销量可达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募投项目达产并销售的计划如下:
    
    单位:万支
    
      产品大类          产品类别         设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产能    年      年      年      年      年
     腔镜吻合器   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     6.00       -    0.60    2.00    4.00    6.00
                  用切割吻合器(SELC)
                  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    15.00       -    1.50    5.00   10.00   15.00
     腔镜吻合器   用切割吻合器钉仓组件
     组件         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
                 用切割吻合器钉仓       18.00       -    1.80    6.00   12.00   18.00
     管型吻合器   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    12.00       -    2.00    5.00    8.00   12.00
                 (CC)
                  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
                  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       6.00       -    2.00    3.00    4.00    6.00
                 (CST)
                    合计                  57.00       -    7.90   21.00   38.00   57.00
    
    
    根据丁香园《吻合器行业发展概况》,2015-2019年全球和中国的吻合器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分别约为5%和18%。发行人始终坚持高质量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持续输出技术领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上述一次性使用渐变型腔镜用切割吻合器(SELC)、一次性使用大视窗自动保险型消化道吻合器(CST)为发行人腔镜吻合器和管型消化道吻合器的升级换代产品,技术创新性强,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结合术式和临床需求进行了创新设计,具备独特的竞争优势,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则是对其应用范围的补充。随着产品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吻合器产品不仅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三百多家医院得到临床应用,同时销往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巴西、韩国、英国、澳大利亚等32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发行人销售网点在全球的覆盖面,并通过设立营销培训中心和临床培训中心,进一步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覆盖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对国内外客户的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
    
    综上,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新增产能将在建设期内逐步达产。发行人将在募投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帮助下进一步加快SELC、CST等具有市场优势的升级换代新产品的上市销售;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一次性使用包皮吻合器及一次性使用儿童版包皮吻合器等优势产品以及SECL、CST等新上市产品的市场销量,从而合理消化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新增产能。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规定的具体情况
    
    (一)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产品的全过程管理,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的主要监管规定如下:
    
     具体监管   相关内容
     规定
     《医疗器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
     械生产质   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
     量管理规   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范》
                第六条:注册人/备案人负责按照本规则创建和维护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产
                品或者包装上赋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载体,上传相关数据,利用医疗器
     《医疗器   械唯一标识加强产品全过程管理。鼓励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积
     械唯一标   极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管理。
     识系统规   第七条: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生产标识。产品标识为识别注册
     则》       人/备案人、医疗器械型号规格和包装的唯一代码;生产标识由医疗器械生产
                过程相关信息的代码组成,根据监管和实际应用需求,可包含医疗器械序列
                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产品发生可能影响医疗器械识别、
                追溯的变更或者监管要求变化时,应当创建新的产品标识。
                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
                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
     《医疗器   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事项包括:(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
     械监督管   数量;(二)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三)生产企业的
     理条例》   名称;(四)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五)相关许可
                证明文件编号等。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并按照国务院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记
                录。
    
    
    (二)发行人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规定的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
    
    1、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1)发行人制定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了发行人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使其适用于发行人所有产品,实现对全过程中产品标识、可追溯性、产品状态标识和识别状态标识的控制。在采购入库过程、生产过程中均应进行标识,同时规定了较为详细的追溯路径和可追溯内容。
    
    (2)发行人制定了《批号管理规定》及《UDI标签作业指导书》(UDI是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缩写,即唯一器械标识,是对医疗器械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赋予的身份标识,是其在产品供应链中的唯一“身份证”。),规定了产品组批方法、生产批次的命名方式、各个工序的流转要求、最终产品个体号的标识方法,以及批生产记录应包含的相关内容。
    
    (3)发行人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了厂商识别代码,用于发行人产品的相关条形码中。发行人生产的全部产品均需按一定规则编制的条形码进行标识及管理。
    
    2、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发行人在生产工序中严格执行上述制度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出厂的每个产品,在其机身上都有一个四位编码,且每个产品的编码具备其唯一性;
    
    (2)发行人在每个产品生产中,使用镭射设备在每个机身上刻上该产品的唯一代码,并将代码及相关原材料、生产和质量信息记入产品的生产批记录中,存档备查。
    
    (3)发行人每个产品出货前都会匹配一个UDI码(其中包含产品机身上的四位码),每个产品都具备唯一的可追溯性。
    
    综上,发行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等国家法规中关于产品追溯的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发行人产品均可追溯,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的相关规定。
    
    三、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了募投项目“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查阅了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3、访谈了发行人生产运营相关负责人。
    
    4、查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获取发行人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批号管理规定》和《UDI标签作业指导书》等产品追溯相关文件;
    
    5、访谈发行人生产运营负责人,抽查发行人产品追溯相关文件落实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大幅投向固定资产具备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不会对发行人未来财务数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业务模式不会发生变化;由此带来的新增产能可以得到合理消化;发行人建立产品追溯相关制度,发行人的每款产品均可追溯,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追溯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产品追溯相关制度得到良好落实。
    
    问题4
    
    请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1)补充披露寄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2)补充披露欧盟MDR政策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补充披露寄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
    
    采用寄售模式销售的产品,当终端客户有备货需求时,其向指定经销商提出备货需求,经销商向天臣意大利邮件发送包含终端客户名称、产品代码和数量的备货信息,经销商从天臣意大利仓库提货,将货物存放在终端客户仓库。
    
    终端客户领用寄售货物后,经销商向天臣意大利同时邮件发送终端客户对经销商下达的订单和经销商向天臣意大利下达的订单。
    
    经销商按月和天臣意大利就向终端客户交付后的货物余额对账,天臣意大利根据对账单确认收入,经销商在约定的信用期内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仅通过经销商SEDA S.P.A.(意大利)产生寄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合计
         寄售模式收入            101.30            89.15         110.35      300.80
           营业收入           17,275.70         11,902.87        8,964.85    38,143.41
      寄售模式收入占营业           0.59             0.75           1.23        0.79
        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寄售模式下的收入较少,主要系为了满足少部分终端用户的备货需求而采取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销售商品”补充披露如下:
    
    “寄售模式:终端客户通过经销商向公司提出备货需求,经销商从公司仓库提货并将货物存放在终端客户仓库。终端客户领用寄售货物后,经销商向公司发送订单信息。公司每月与经销商就向终端客户交付后的货物余额对账,并根据对账单确认收入,此时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及报酬已经转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补充披露欧盟MDR政策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之“5、重要行业政策对发行人影响的分析”补充披露如下:
    
    “(4)欧盟MDR政策实施及影响
    
    欧盟《医疗器械第2017/745号法规》(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MDR)系对欧盟现行的《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MDD)和《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90/385/EEC》(Active Implantable MedicalDevice Directive,AIMD)的整合、升级。该法规于2017年5月25日生效,并设置3年过渡期,原定于2020年5月26日起强制执行,受疫情影响,欧盟将MDR强制执行时间推迟一年至2021年5月26日,且已取得的CE证书在其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MDR新规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要求显著提高,其强化了制造商的责任并进一步严格上市前审批,提高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加强警戒和市场监督。产品制造商需要对销往欧盟市场的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并采取措施以确保符合 MDR新规在分类、技术文档、标签和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等方面的合规要求。
    
    发行人已对MDR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了解,对MDR相关认证进行准备,并已经逐步按照要求对质量体系进行进一步更新升级。MDR的实行对发行人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在现行MDD和MDR新规中保持一致,意味着发行人重新申请MDR新规认证将更便捷,质量体系变动越少,越有利于发行人取得MDR认证。
    
    ②发行人原MDD体系下欧盟CE公告机构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üV)仍为MDR体系下欧盟CE公告机构。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üV)在质量认证领域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发行人选择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üV)对发行人的质量体系和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评估认证,取得了相应的欧盟CE认证,该公告机构在MDR新规下仍获得签发CE证书的授权。由同一个知名公告机构审核、评估公司在MDR体系下欧盟CE认证,更有利于公司取得MDR体系下欧盟CE认证。
    
    ③发行人拥有的欧盟CE质量体系认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欧盟CE产品注册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根据MDR相关要求,在此之前若发行人尚未取得MDR认证,发行人仍具备在欧盟销售的资质。因此,发行人具有较长的取得MDR申报及新认证的缓冲期。
    
    ④发行人建立了专业化、分工明确的质量团队,在产品研发以及生产的进料检查、过程控制、成品检测、生产环境等各个环节都采取了严格有效的质量监控手段,并使用专用检测设备,以保证产品各个阶段的质量都能有效监控和追溯。目前,发行人的质量体系已基本满足MDR新规的要求,MDR新规中部分事项尚未明确具体的要求,待主管部门明确具体要求后,发行人将进行进一步完善。预计在MDR强制执行时,发行人将完全符合相关合规要求。
    
    ⑤发行人具有较丰富的欧盟CE认证申报经验,历次认证均按照相关法规申报并获得通过,在认证申请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对发行人取得MDR新规认证具有积极的帮助。
    
    综上,发行人按照规定取得MDR认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该政策实行对发行人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检查寄售模式下的订单、送货单、发票、对账单以及收款凭证,以了解整个业务流程中的货物流及资金流等;
    
    2、查询了欧盟《医疗器械第2017/745号法规》(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MDR)、《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MDD)等相关法规以及相关分析报告;
    
    3、访谈了发行人生产运营相关负责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寄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收入确认真实完整;MDR进一步提升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发行人按照规定取得MDR相应认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该政策实行对发行人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之签章页)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全部内容,确认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长签字、盖章:
    
    陈望宇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付有开 濮宋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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