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与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天顺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与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5月5日分别与公司签署《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宝地投资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宝地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年9月8日,公司与宝地投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条款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战略合作协议》自动终止,《战略合作协议》自始未生效,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双方无须依据《战略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2、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亦不会因《战略合作协议》终止而产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存在潜在的争议、纠纷。
3、双方同意并承诺,本终止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
4、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条款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自动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自始未生效,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双方无须依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2、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亦不会因《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终止而产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存在潜在的争议、纠纷。
3、双方同意并承诺,本终止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
4、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与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与宝地投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7、《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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