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的发展扩大,公司与客户交易结算量也在不断增加,商业汇票结算已成为公司日常经营常见的结算模式。公司一直以来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为了使公司应收商业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谨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应收商业票据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兑票据组合 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期计量坏账准备
无风险商业承 出票人为大型国有企业,历史上未发生票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兑汇票组合 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期计量坏账准备
其他商业承兑 将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
汇票组合 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票据类型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票据类型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照相应的应收账款持续计算账龄。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股东权益的50%,也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得公司应收商业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谨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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