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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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新亚强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9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646,5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29,528,301.88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9,118,19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 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亚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建设期
    
                                  (万元)        总额(万元)
        1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91,733.00            90,370.00    42个月
     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12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60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行使日常项目投资的审批,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新亚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淼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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