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0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有序推进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奠定了制度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本次调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事项是根据审计工作开展需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葛明、卓福民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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