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董事薛景然对于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的审阅意见
《公司章程》第109条和150条第二款,表述清晰,不存在任何歧义。《公司章程》第109条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少于1名”,也就是职工代表董事至少为1名,那么职工董事多于1名,是符合《公司章程》第109条规定的。
《公司章程》第150条第二款规定的“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也就是说,职工代表监事应为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在公司监事会为6人的情况下,职工监事多于2人,是符合《公司章程》第150条第二款规定的。本人对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
薛景然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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