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光云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光云科技签订《保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光云科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技业务情况,对光云科技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在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未发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在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未发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 光云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出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光云科技依照相关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光云科技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光云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担保、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管理等重大经营决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光云科技严格执行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光云科技的信息披露
10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
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光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12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光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13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光云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15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2020年1-6月,光云科技不存在前
16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述情形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 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电商SaaS行业作为新经济的代表,用户需求变化快,商业模式创新频繁,需要持续的技术创新及产品的不断迭代开发。
1、随着用户需求的日益丰富化、多样化,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及时把握技术发展动向,技术研发跟上行业发展趋势,但若未来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趋势,开发符合市场变化特点的新产品,或者对市场变化把握出现重大偏差,未能及时做出调整,将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竞争力。
2、研发失败风险
为进一步维持领先地位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公司将在大中型电商SaaS产品、跨平台电商SaaS产品及公司尚未布局的细分类目产品(如智能客服机器人、HRM等产品)等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上述新SaaS产品能否成功取决于公司对平台规则和新进入垂直细分领域的深入理解,能够深入分析客户需求,并针对痛点开发出贴近客户的解决方案。如果公司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则可能导致产品研发失败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电商平台依赖风险
公司所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及衍生服务业主要在以淘宝、天猫及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开展,该等平台掌握了大量的电子商务相关资源,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上述电商平台针对入驻平台服务市场的服务提供商制定了收益分成、日常运行收费等规则。若电商平台对收益分成和收费规则向不利于服务提供商的
方向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模式变更的风险
公司为更好的满足电商商家的运营需求,丰富产品矩阵,报告期内针对大中型电商商家的运营特点推出了快麦ERP、快麦设计等SaaS产品。与公司此前电商SaaS产品主要在电商平台服务市场推广运营方式有所不同,快麦ERP等产品更贴近传统SaaS的运营模式,更偏重线下的营销推广,需要在前期投入较多的渠道建设成本和营销费用,其收入与费用无法在期间完全匹配,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若公司线下营销推广效果不佳或此类SaaS产品运营效益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整合不利的风险
不同类型的电商商家及其运营需求的多样化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矩阵,海外SaaS行业的发展经验证明并购是SaaS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路径,因此未来公司将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适当针对部分细分类目产品进行并购
整合。尽管公司具备一定的电商SaaS产品并购业务整合经验,但若未来并购产品
的业务整合未达到预期则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拥有优秀的人才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自设立以来,培养、引进了大批优秀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使公司保持了行业相对领先的竞争地位。但随着SaaS 行业竞争的加剧及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仍然面临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公司重视对人才的激励,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薪酬福利政策及股权激励制度,但是不能保证能够留住所有的优秀人才和核心人员。同时,行业的激烈竞争、行
业创新业务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SaaS专业人才的争夺,公司面临人
才流失的风险。
我国电商SaaS行业的不断创新发展、公司拟在企业级SaaS产品和跨境电商SaaS 领域拓展等对人才的知识更新和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本公司已经就未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国际化业务人才的知识结构进行了分析,通过员工培训计划的落实和专业人才的积极引进,加大了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但仍然存在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后续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电商行业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拼多多、考拉海购等平台的快速崛起及饿了么、美团等生活型电商平台的出现进一步加剧了电商平台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无法有效实施多平台产品战略,无法根据各电商平台推出合适的SaaS产品,则可能无法适应新的电商竞争格局,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我国电商SaaS行业受到政策大力支持,在政策利好、技术革新、用户增长等各种有利因素支持下快速发展。针对电商SaaS行业技术变化快、创新业务模式层出不穷的特点,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或修订已有的相关法规,并陆续出台了行业准入、运营监管、资质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这些监管政策的变化有可能给行业参与者带来诸如业务拓展遭遇准入限制,运营成本上升,需要申请新的运营资质等不利影响。
2、新冠疫情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从2020年1月起在全国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启动远程办公机制调整办公计划以配合支持国家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国外防疫形势仍然严峻,疫情对宏观经济造成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大商家SaaS产品的客户无法及时签署或履行相关合同,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 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 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34,654,395.65 222,993,967.98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5,989,717.12 35,343,499.47 1.8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940,780.49 29,969,805.61 -30.1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7,632,484.42 37,825,252.87 -0.51
流量净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70,660,158.62 721,683,358.52 48.36%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208,313,745.57 829,039,546.42 45.75%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0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6 0.08 -25.00%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1 5.64 减少1.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2.51 4.78 减少2.27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22.38 19.78 增加2.60个百分点
例(%)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166.04万元,增长5.23%,整体收入水平较上年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电商SaaS产品收入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64.62万元,涨幅为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902.90万元,降幅30.13%;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系受疫情影响,部分需要线下销售、实施的业务无法开展,导致业务发展受到影响,SaaS产品收入增速略有下降,但同时公司仍保持了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841.88万元,涨幅为19.09%。非经常性损益方面,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约652.69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约 329.2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205.77万元。
3、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3,763.25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较上期期末分别增加48.36%和45.75%,主要系本期发行股份导致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2020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 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业内领先的电商SaaS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着电商商家的需求,提供相应的电商SaaS产品及增值服务,帮助商家实现精细化运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多年来,公司在核心技术、品牌效应、产品覆盖面、客户、人才团队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综合优势。公司在电商SaaS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依靠众多核心技术,为电商SaaS产品的研发和功能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实现产品不断创新,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使得公司在电商SaaS领域不断巩固竞争优势地位。公司作为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累积付费用户数最多的电商SaaS服务商之一,在服务市场具有相当的品牌知名度,获得了电商商家的广泛认可。公司电商SaaS产品覆盖了店铺管理、营销推广、交易管理、客服管理、仓储管理、托管服务等多个类目,公司通过研发多品类的SaaS产品满足商家多元化管理需求并互通协同,扩大了获客渠道、增强了客户黏性。公司根据电商竞争格局,逐步研发了适用于各大电商平台的SaaS产品,多平台扩展不仅扩大市场份额,强化品牌优势,更带来了丰富的业务场景和市场机会。公司的研发团队拥有较强的学术背景及丰富的从业经历,对电商和IT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抢先把握市场发展方向,根据客户需求快速改善产品功能、提升客户体验,为现有产品的运行升级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未来产品的研发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示,2020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 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5,252.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0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22.38%,较去年同期增加2.60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依靠亿级订单实时处理架构技术、电商领域分词技术、淘宝直通车广告竞价投放技术、电商领域的人工智能详情页生成技术、电商领域的图像前景提取技术、电商SaaS应用弹性架构技术等核心技术,为电商SaaS产品的研发和功能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实现产品不断创新,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境内外软件著作权共计105件,拥有境内专利共计7件。
八、 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0.00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3,802,599.90元,其他手续费人民币10.00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共计612,233.94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76,289,624.04 元(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1,289,624.04元,加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355,000,000.00元)。
2020年5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0年4月24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389,480,000.00
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0.00
减:发行费用 13,802,599.90
减:其他手续费 1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35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612,233.94
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1,289,624.04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滨江支行 19045101040056866 3,624,013.94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8110801011601965243 10,855,392.4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3301040160015685012 6,810,217.61
合计 21,289,624.04
截至2020年6月30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存款期限 到期日
中国农业银 “汇利丰”2020年第5391期对
行滨江支行 公制定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82,000,000.00 177天 2020年12月4日
品(代码:HF205391)
中信银行杭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4902期
州平海支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代 253,000,000.00 182天 2020年12月9日
码:C206U01K5)
杭州银行股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
份有限公司 款产品(TLB20202888) 20,000,000.00 92天 2020年9月9日
滨江支行
合计 355,000,000.00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报告期内股份 增减变动原
增减变动量 因
持股平台员工
于上市前离职
谭光华 董事长、总经理 22,008.48 22,028.68 20.20 ,其所持份额
由谭光华回
购
张秉豪 董事、副总经理 623.50 623.50 - -
姜兴 董事 4,506.74 4,506.74 - -
东明 董事 - - - -
曹宇琛 董事 - - - -
王祎 董事、副总经理 280.57 280.57 - -
沈玉平 独立董事 - - - -
刘志华 独立董事 - - - -
赵伟 独立董事 - - - -
罗雪娟 监事 77.94 77.94 - -
董旭辉 监事 93.52 93.52 - -
罗俊峰 监事 140.29 140.29 - -
翁云鹤 副总经理 155.87 155.87 - -
高晓聪 财务总监 26.50 26.50 - -
刘宇 董事会秘书、副 26.50 26.50 - -
总经理
赵剑 副总经理 - - - -
章懂历 副总经理 15.63 15.63 - -
廖艺恒 副总经理 77.94 77.94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程 超 赵 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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