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9月0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
二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0,841,6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32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增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0,841,65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向彬为公司第四 130,841,656 100.0000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韩广源为公司第 130,841,656 100.0000 是
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段嵩枫为公司第 130,841,656 100.0000 是
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陈云桂为公司第 130,841,656 100.0000 是
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牟善松为公司 130,841,656 100.0000
3.0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潘彦彬为公司 130,841,656 100.0000
3.0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玲为公司第 130,841,656 100.0000
3.03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是
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蔡国柱为公司 130,841,656 100.0000
4.01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是
案
4.02 关于选举舒杰为公司第 130,841,656 100.0000 是
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订《公司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董事、监事及高
1 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选举向彬 0 0.0000
2.01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韩广 0 0.0000
2.02 源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段嵩 0 0.0000
2.03 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云 0 0.0000
2.04 桂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牟善 0 0.0000
3.01 松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潘彦 0 0.0000
3.02 彬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玲 0 0.0000
3.03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蔡国 0 0.0000
4.01 柱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舒杰 0 0.0000
4.02 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扬、黎晓慧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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