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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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9月
    
    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目 录
    
    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三、审议议案:
    
    1.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
    
    2.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6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携带有效的持股证明文件,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持股证明文件并办理签到或迟到的股东,将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要求在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报到时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或代表股权多少排列先后次序。股东在大会进行中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提出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四、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大会主持人可根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内容,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方式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7)。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14时0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公司一楼六号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金钟先生
    
    四、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来宾出席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五)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六)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进行计票、监票工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相关文件;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定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联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王永军、沈刚、徐志新及其他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特制定《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联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王永军、沈刚、徐志新及其他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以及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变更或终止等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4.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联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王永军、沈刚、徐志新及其他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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