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普华永道”)接受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审计了发行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4月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1006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贵所于2020年8月6日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我们以上述我们对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贵所就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的答复,提出我们的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普华永道就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
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回复的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赵 波(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
2020年8月10日 注册会计师
严 彬
普华永道就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
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回复的专项意见
三、关于营业收入
根据招股说明书,(1)报告期内,发行人信号链模拟芯片(包含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的收入分别为11,158.92万元、11,366.31万元和29,725.62万元。发行人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19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45%,2020年1-9月,某升级版转换器产品实现大规模销售,约为2019年的30倍。(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06%、45.74%、73.50%,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2019年向第一大客户客户A销售信号链模拟芯片占营业收入比57.13%。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述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等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具体包括主要客户情况、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公允性比较,主要客户销售销售增长的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
请发行人在重大风险提示部分补充披露哈勃科技入股情况及与客户 A的交易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述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等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具体包括主要客户情况、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公允性比较,主要客户销售增长的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
(一)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述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等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及其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销售增长的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
1、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
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线性产品 16,348.27 54.15% 17,388.93 57.28%
转换器产品 11,157.51 36.96% 10,843.04 35.72%
合计 27,505.78 91.10% 28,231.97 93.00%
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收入合计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93.00%和91.10%,这两类产品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2、主要客户情况及其销售增长原因
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按主要产品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对应产品类型的销售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颗
2020年1-6月 2019年
项目 主要客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A 9,125.88 55.82% 7,640.35 43.94%
深圳中兴康讯 1,348.27 8.25% 18.08 0.10%
广州周立功 632.40 3.87% 761.35 4.38%
深圳中电 609.68 3.73% 1,111.60 6.39%
线性产品
深圳世坤 364.85 2.23% 536.09 3.08%
上海芯垣 350.23 2.14% 681.29 3.92%
上海三目宝 213.48 1.31% 1,247.63 7.17%
小计 12,644.78 77.35% 11,996.39 68.99%
客户A 10,855.37 97.29% 9,243.08 85.24%
上海蓝伯科 63.41 0.57% 143.16 1.32%
深圳中兴康讯 51.79 0.46% 1,264.26 11.66%
转换器产品
深圳中电 45.55 0.41% 37.66 0.35%
武汉宝智 35.41 0.32% 29.17 0.27%
小计 11,051.54 99.05% 10,717.34 98.84%
2020年1-6月,除上海三目宝的终端客户受疫情影响导致需求下降,公司线性产品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均呈上升趋势。因通信设备行业需求在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加速增长,公司对客户A、深圳中兴康讯在2020年1-6月线性产品的销售金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
2020年1-6月,客户A对公司转换器产品的采购金额为10,855.37万元,已超过2019年全年。主要因2020年上半年,公司某系列集成度更高、精度更高及速度更快的升级版转换器产品开始向客户A大规模供应,2020年1-6月向其销售金额超过5,700万元,约为2019年的20倍。该产品应用于通讯行业,产品功能复杂,集成了几十种分立器件。因其集中了多个功能在同一芯片,为客户小型化带来了便利,在2020年成为向客户A热销的转换器产品。
2020年1-6月,深圳中兴康讯对公司转换器产品采购金额为51.79万元,相比上年度下降较多。主要因在2020年1-6月,公司对上年向中兴大量销售的某系列转换器产品进行升级,因升级产品尚处于验证阶段,未向中兴进行批量供应,因此2020年1-6月,深圳中兴康讯采购公司转换器产品金额较小。
3、增长的可持续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模拟芯片,主要分为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两大类,并具有应用范围广、细分品类多的特点。公司持续加强产品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分别为2,863.23万元、4,071.47万元和7,342.19万元。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包括信息通讯、工业控制、监控安全、医疗健康、仪器仪表和家用电器等众多领域,且部分产品在综合性能、质量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
目前,在与大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公司亦积极开拓其他潜在客户,公司销售给大客户的部分产品同样适配于其他客户的终端应用,例如在通讯领域,公司已成为其他国内知名通信设备企业的合格供应商,目前已实现向其销售产
品,未来亦有望获得其持续进一步采购。此外,公司目前已与国际通讯行业龙
头企业完成了产品测试、验证等初步稽核工作,未来有望进入其供应链体系。
在非通讯领域,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亦保持在稳定增长。
(二)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公允性比较
公司主要产品型号的价格差异均具有合理性,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客户,公司通常给予其较为优惠的价格;对于公司暂时未向第三方供应的产品,公司均严格遵守客户A相关采购相关制度流程,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获取订单,交易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发行人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和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
此外,公司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系华为旗下投资平台,美国商务部已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该等情形下,公司业务存在被美国政府施加限制的风
险,甚至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八)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与客户A建立合作关系,并于2017年底获得客户A合格供应商认证。2018年底,公司因产品综合性能和稳定性等方面获得客户A认可而开始被其采购。
2018年,公司向客户A的关联销售金额为169.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9%,在某知名投资机构入股公司后,公司对关联客户A的销售实现大幅增长,2019年销售金额为17,343.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13%。2019年至今,发行人业务快速增长主要依靠客户A订单。2020年1-6月,公司预计向客户A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00%,而其他业务同比增长约80%,公司对客户A的关联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公司存在关联销售占比高的风险。
上述关联客户客户A系本土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提供商,因近些年美国政府采取“实体清单”、“净化网络计划”等多种措施打压中国的通信及互联网等相关企业,相关打压政策将对客户A产生不利或者潜在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国际贸易摩擦或令本土行业竞争加剧、造成宏观经济波动,从而引起客户A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
求,一旦其大幅降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价格或数量,将对双方合作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查发行人2019年及2020年1-6月的收入明细表;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客户情况及其销售变动的原因,了解销售增长的可持续性;
3、向公司销售部门访谈并了解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19年及2020年1-6月,主要客户销售销售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具有合理性;
3、公司主要产品型号的价格差异均具有合理性。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普华永道”)接受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审计了发行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4月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1006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贵所于2020年8月6日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我们以上述我们对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贵所就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的答复,提出我们的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普华永道就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
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回复的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赵 波(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
2020年8月10日 注册会计师
严 彬
普华永道就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
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回复的专项意见
三、关于营业收入
根据招股说明书,(1)报告期内,发行人信号链模拟芯片(包含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的收入分别为11,158.92万元、11,366.31万元和29,725.62万元。发行人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19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45%,2020年1-9月,某升级版转换器产品实现大规模销售,约为2019年的30倍。(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06%、45.74%、73.50%,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2019年向第一大客户客户A销售信号链模拟芯片占营业收入比57.13%。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述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等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具体包括主要客户情况、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公允性比较,主要客户销售销售增长的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
请发行人在重大风险提示部分补充披露哈勃科技入股情况及与客户 A的交易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述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等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具体包括主要客户情况、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公允性比较,主要客户销售增长的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
(一)2019年及2020年1-6月,上述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等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及其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销售增长的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
1、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情况
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分类销售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线性产品 16,348.27 54.15% 17,388.93 57.28%
转换器产品 11,157.51 36.96% 10,843.04 35.72%
合计 27,505.78 91.10% 28,231.97 93.00%
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线性产品和转换器产品收入合计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93.00%和91.10%,这两类产品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2、主要客户情况及其销售增长原因
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按主要产品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对应产品类型的销售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颗
2020年1-6月 2019年
项目 主要客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A 9,125.88 55.82% 7,640.35 43.94%
深圳中兴康讯 1,348.27 8.25% 18.08 0.10%
广州周立功 632.40 3.87% 761.35 4.38%
深圳中电 609.68 3.73% 1,111.60 6.39%
线性产品
深圳世坤 364.85 2.23% 536.09 3.08%
上海芯垣 350.23 2.14% 681.29 3.92%
上海三目宝 213.48 1.31% 1,247.63 7.17%
小计 12,644.78 77.35% 11,996.39 68.99%
客户A 10,855.37 97.29% 9,243.08 85.24%
上海蓝伯科 63.41 0.57% 143.16 1.32%
深圳中兴康讯 51.79 0.46% 1,264.26 11.66%
转换器产品
深圳中电 45.55 0.41% 37.66 0.35%
武汉宝智 35.41 0.32% 29.17 0.27%
小计 11,051.54 99.05% 10,717.34 98.84%
2020年1-6月,除上海三目宝的终端客户受疫情影响导致需求下降,公司线性产品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均呈上升趋势。因通信设备行业需求在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加速增长,公司对客户A、深圳中兴康讯在2020年1-6月线性产品的销售金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
2020年1-6月,客户A对公司转换器产品的采购金额为10,855.37万元,已超过2019年全年。主要因2020年上半年,公司某系列集成度更高、精度更高及速度更快的升级版转换器产品开始向客户A大规模供应,2020年1-6月向其销售金额超过5,700万元,约为2019年的20倍。该产品应用于通讯行业,产品功能复杂,集成了几十种分立器件。因其集中了多个功能在同一芯片,为客户小型化带来了便利,在2020年成为向客户A热销的转换器产品。
2020年1-6月,深圳中兴康讯对公司转换器产品采购金额为51.79万元,相比上年度下降较多。主要因在2020年1-6月,公司对上年向中兴大量销售的某系列转换器产品进行升级,因升级产品尚处于验证阶段,未向中兴进行批量供应,因此2020年1-6月,深圳中兴康讯采购公司转换器产品金额较小。
3、增长的可持续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模拟芯片,主要分为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两大类,并具有应用范围广、细分品类多的特点。公司持续加强产品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分别为2,863.23万元、4,071.47万元和7,342.19万元。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包括信息通讯、工业控制、监控安全、医疗健康、仪器仪表和家用电器等众多领域,且部分产品在综合性能、质量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
目前,在与大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公司亦积极开拓其他潜在客户,公司销售给大客户的部分产品同样适配于其他客户的终端应用,例如在通讯领域,公司已成为其他国内知名通信设备企业的合格供应商,目前已实现向其销售产
品,未来亦有望获得其持续进一步采购。此外,公司目前已与国际通讯行业龙
头企业完成了产品测试、验证等初步稽核工作,未来有望进入其供应链体系。
在非通讯领域,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亦保持在稳定增长。
(二)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公允性比较
公司主要产品型号的价格差异均具有合理性,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客户,公司通常给予其较为优惠的价格;对于公司暂时未向第三方供应的产品,公司均严格遵守客户A相关采购相关制度流程,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获取订单,交易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发行人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和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
此外,公司5%以上股东哈勃科技系华为旗下投资平台,美国商务部已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该等情形下,公司业务存在被美国政府施加限制的风
险,甚至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八)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与客户A建立合作关系,并于2017年底获得客户A合格供应商认证。2018年底,公司因产品综合性能和稳定性等方面获得客户A认可而开始被其采购。
2018年,公司向客户A的关联销售金额为169.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9%,在某知名投资机构入股公司后,公司对关联客户A的销售实现大幅增长,2019年销售金额为17,343.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13%。2019年至今,发行人业务快速增长主要依靠客户A订单。2020年1-6月,公司预计向客户A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00%,而其他业务同比增长约80%,公司对客户A的关联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公司存在关联销售占比高的风险。
上述关联客户客户A系本土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提供商,因近些年美国政府采取“实体清单”、“净化网络计划”等多种措施打压中国的通信及互联网等相关企业,相关打压政策将对客户A产生不利或者潜在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国际贸易摩擦或令本土行业竞争加剧、造成宏观经济波动,从而引起客户A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
求,一旦其大幅降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价格或数量,将对双方合作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查发行人2019年及2020年1-6月的收入明细表;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客户情况及其销售变动的原因,了解销售增长的可持续性;
3、向公司销售部门访谈并了解分客户主要产品售价情况以及价格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19年及2020年1-6月,主要客户销售销售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具有合理性;
3、公司主要产品型号的价格差异均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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