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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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8月19日,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洁环保”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募集资金      建设期
                                                  总投资      投入额
       1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    35,022.00     35,022.00      2年
           目
       2   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新建项目              5,000.00      5,000.00      2年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50,022.00     50,022.00       -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复洁环保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
    
    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8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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