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
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 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 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戚啸艳(签署) :
独立董事刘俊(签署) : t~"
独立董事楼佩煌〈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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