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优刻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917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58,5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3.23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43,95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104,030,009.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924,990.63元。以上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0]第ZA10017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
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
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 实施 发改委备案
号 资金 主体 文号
1 多媒体云平台项目 22,359.54 优刻得 2019-310110-64-03-001515
2 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 3,557.00 优刻得 2019-310110-65-03-001510
通平台项目
3 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 57,119.69 优刻得 2019-310110-65-03-001511
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 内蒙古优刻得信
4 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 100,956.27 息科技有限责任 2019-150902-64-03-004748
二期) 公司
合计 183,992.50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资金使用计划做必要调整。
注2:“多媒体云平台项目”、“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平台项目”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服
务平台项目” 属于“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软件开发测试、网络公司、服务器中心等信
息化项目”,免于环保审批程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
期)”已于2020年2月28日取得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
刻得数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乌环表[2020]3号)。
注3:上述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资金,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的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贷款或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
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置换已投入的自
有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74,788,686.83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4,788,686.83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多媒体云平台项目 22,359.54 2,625.49
2 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 3,557.00 322.33
通平台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 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 57,119.69 911.87
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
4 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 100,956.27 3,619.17
期)
合计 183,992.50 7,478.8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
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69号)。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4,030,009.37元,其中承销保
荐费用人民币 87,313,137.54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716,871.83元。截至2020年6月12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金额为9,814,985.04元,需用9,814,985.0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 类别 支付金额 说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及保荐费 100.00 自筹资金支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自筹资金支付
伙) 审计及验资费 688.00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 评估费 33.02 自筹资金支付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 30.05 自筹资金支付
上海证券报等 信息披露费用 - 自筹资金支付
发行手续费用等 自筹资金支付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 其他费用 130.43
合计 981.5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69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74,788,686.83 元置换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814,985.04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4,788,686.83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814,985.04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未与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
司截至2020年6月1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
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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